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浏览:3430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3-11 22:10:48
自行车是我国城乡居民的主要代步工具。据统计,2005年全国产量达8000多万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自行车所具备的健身功能、娱乐功能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促进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合格30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5%。
  本次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继续保持较高的质量水平,本次抽查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而小型企业产品质量仍存在问题,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3%。
  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是链条拉断力差。本次抽查中有部分产品该项不合格。最严重的仅能承受4200N的拉断力,仅是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值8010N的52.4%。链条拉断力差的自行车,骑行时链条容易断裂。
  二是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强度不合格。本次抽查中有少数产品该项不合格。最小的只能承受300N的负荷(标准规定值668N)。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强度不够,会造成骑行者重心偏离,影响骑行者的安全。
  三是驱动系统静负荷达不到标准要求。驱动系统静负荷是考核自行车整车驱动系统强度性能的主要指标。本次抽查中有少数产品该项不合格。主要是在施力1300N时曲柄孔发生变形(标准规定施加力1500N时应不丧失驱动能力),导致曲柄销钉无法定位,不具备驱动能力。
  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一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进自行车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部分质量较差的产品及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商标
 规格
型号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1
常州市豪骏车业有限公司
豪骏
560mm
22"双星
2005-09
把立管安全标记,驱动系统静负荷试验, 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垂直负荷,链条(拉断力)
2
上海凤安自行车厂
顺燕
660mm
26吋淑女车
2005-09
把立管安全标记, 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垂直负荷,链条(拉断力)
3
天津市帅龙自行车厂
帅龙
610mm
CT4号女车
2005-09
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垂直负荷,链条(拉断力)
4
天津市弘亿达自行车有限公司
泓世达
660mm
26"女车
2005-09-30
鞍座调节夹紧装置垂直负荷,链条(拉断力)
        注:排名不分先后。
自行车选购常识
 
1.     自行车各紧固件应紧固,不得松动。
2.     各转动部件转动灵活,不得有卡住现象。
3.     变速装置的变速位置清晰,中间没有空挡。
4.     链条松紧适度,运转灵活。
5.     车闸与刹车系统灵敏、可靠。松开手柄,刹车能迅速复位。
6.     各零部件表面清洁,无污渍锈蚀,商标贴花完整清晰。油漆均匀,色泽光滑平整。电镀件色泽光亮,没有起泡、露底、剥离等瑕疵。塑料件无明显划伤、飞边、凹陷等缺陷。
7.     纵向看,前后轮在同一直线上,各对称件在其对称线(面)上左右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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