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与服务同享 让消费者权益保护行稳致远
浏览:1161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21-3-26 16:15:56
适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再次携手全国各行业优秀企业代表开展2021年“维护消费者权益-3·15满意品牌(单位)”宣传承诺活动。引导企业主动发布产品和服务的倡议声明,督促企业践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积极倡导提高供给质量,引领企业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质量社会共治,优化营商环境,共筑质量诚信。这一活动不仅旨在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强化经营者的质量管理、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积极引导消费者选购优质商品和接受优良服务,努力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如今,质量强国与提升服务质量已然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和经济建设的一大重点。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对建设质量强国、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出了具体要求,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事实上,早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建设质量强国便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随后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再次明确提出“实施质量强国战略”。2016年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提出“推动质量强国和中国品牌建设”,这同样是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发文提出建设质量强国。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再次明确提出要“实施质量强国战略。
回望过去5年,中国的质量强国建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3.15”始终是社会各界、尤其是广大消费者高度关注的焦点。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既是安全生产和放心消费的关键,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证,强化企业履行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全国性慈善组织和消费者组织机构,是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的初心与使命。
质量与服务的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指出,质量服务提升,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人人都是消费者,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品质、消费服务的更高要求,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更好期望,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体现。消基会在连续多年成功组织开展“3.15”宣传承诺活动中,不忘初心,着力创新,不断通过消基会3.15活动办公室、中国商报、消费日报、中国诚信维权网等机构提供的相关服务,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形式,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着力协助优质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切实地提升社会的质量与服务水平,必将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消费者组织不可或缺的努力和贡献。。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一直在行动。也正是基于此,2021年的宣传承诺活动,要求更严、标准更高。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3.15活动负责人丁西宝指出,参与本次活动的基本条件是能够认真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健全的质量和服务保障体系、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3.15”活动中通过组织企业对产品和服务质量作出诚信承诺宣传,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人民群众对消费品安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加扎实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使命催征,续写华章。“在迈向消费新时代的进程之中,为提高供给质量作出奉献、为质量强国梦作出努力、着力传递消费信任,责任重大,着力引导质量消费,使命光荣,消基会将更加努力助力维护消消费者权益,共筑消费诚信,为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消费者组织不可或缺的贡献”,杨承杰理事长坚定地表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面对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必将蹄疾步稳、行稳致远。”(消费日报 武建明)
原文链接:http://www.xfrb.com.cn/article/xfrd-cygc/143756197418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