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公布13种机动车零部件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浏览:338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3-11 22:39:52
国家认监委日前发布2005年第28号公告,公布了《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55: 2005)等13种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在完成WTO通报程序、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55: 2005)等13种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在完成WTO通报程序、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CNCA-02C-055: 2005)等13种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告信息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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