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食药监局昨发食品安全预警

浏览:322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3-11 22:15:38
2月28日消息: 河豚鱼正进入“味美鲜嫩期”。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目前河豚鱼毒性最强,也是河豚鱼中毒事件的高发季节,市民切不可拼死吃河豚,更不要食用来源不明的鱼类内脏。

    据透露,近日崇明县某居民自办酒席,宾客因食用河豚鱼,造成了严重后果。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他们已经告知本市各食品经营企业和餐饮企业,严禁违法加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若有擅自经营、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将依法从严查处。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我国《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规定: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应剔除集中处理。据了解,河豚鱼毒素较稳定,盐腌、日晒、一般加热烧煮等方法都不能解毒,目前对河豚毒素尚无有效的解毒药物。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指出,因河豚鱼肉味鲜美,市民冒险食用河豚鱼导致中毒死亡的事件仍屡有发生。去年10月,本市南汇区发生了一起居民因食用河豚鱼干导致中毒死亡的事件。经销人已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市民,如发现商贩私自销售河豚鱼应及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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