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天然气拟涨价 专家呼吁遏制垄断部门利益

浏览:153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2-18 13: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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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发改委对外发布公告称,拟于12月22日对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调整本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申请》进行公开听证。根据《申请》,市民生活用气价格每立方米将上调0.15元。调价后,用户因天然气使用月均增支2.7元。其中,28%的家庭月增支小于1.5元,65%的家庭月增支在1.5至4.5元。

    一位石油公司供气商年初曾说,天然气年底提价没有太多的疑问。他的预言终于变成现实,北京民用天然气即将涨价。调价的原因包括:上游气价调整使成本上升、管网维护建设需要资金、与同类能源比价格偏低、北京市天然气价格相对偏低等。

    即将于12月22日举行的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听证会上,除了要商讨0.15元的上调价格,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即天然气销售价格随着门站价格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调整额将根据公式计算,联动机制每3年调整一次。

    民用燃气涨价涉及千家万户,记者就此随机进行了采访。

    低收入家庭难承重负

    “我反对涨价。”家住北京通州某小区的季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告诉记者,他一家全靠他开黑车赚来的1000来元生活,除去孩子上学、家庭开支,所剩无几。家里每月用气15立方米左右,“近年来,水电、有线电视都涨价,公交月票也要取消,生活压力很大;如果气价再涨,对我这样的低收入家庭来说生活压力就更大了。”

    在某媒体工作的周先生告诉记者:“虽然调价对我来讲负担不大,但我还是不赞成涨价。”他告诉记者,对于这次涨价,他认为首先是理由不充分。说北京的天然气价格偏低,其成本核算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并进行公示?“即使上游涨价,民用天然气作为生活必需品,带有福利性质,涨价成本不能完全由百姓承担。”

    其次是加重困难群体负担。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2003年北京市占人口10%的最低收入家庭,平均每个月只有500元左右,增长幅度为7.6%,远低于社会平均增长幅度11.4%。2004年1至3季度,北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699元,增长12.6%,但细分后可发现,有近60%的人在平均水平之下,而10%最低收入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04元,仅增长1.9%。“无疑,天然气价再涨,对低收入家庭肯定会加重生活负担”。

    价格联动机制更可怕

    “更可怕的就是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中国社科院新闻所的肖重斌就此事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所谓价格调整联动机制,说白了就是随行就市。如果上游价格调整了,居民家用的天然气价格就随之变动,调整的额度按联动公式计算。这3年调整一次的联动机制一旦正式实施,也就意味着3年里民用天然气的价格调整可以不再听证。

    肖重斌认为,价格听证就是为了保障在价格波动时弱势群体的利益,如果把听证会的形式改为一次性的价格联动,肯定不合适。“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没有保证,和党中央正在建设的和谐社会正好背道而驰。”

    他说,2006年北京市的天然气用量已达到17.8亿立方米,使用天然气的居民用户总数已经突破300万户,在全国占据首位。北京的用气量大,大批量的使用,相对价格低同样是合理的。对北京这个能源缺乏的城市来说,天然气这种基础能源100%由外地购入,因此价格一旦发生变化,给其他生活生产物资价格带来变动的可能性会非常大。

    比如居民燃气分户采暖,据调查,燃气采暖用户采暖季每户用气量平均为1428立方米。按此计算,若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采暖季每采暖用户平均增支214.2元。

    公用事业扭亏不能靠提价

    “民用天然气就是涨到50元一吨,居民也还是要用。”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琪延认为,由于城市公用事业本身具有的公共性、公益性,决定了政府对公用事业负有不可推卸的公共责任。因此,政府对公用事业进行改革时,既要考虑公用事业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体现,又要考虑公众的基本需求及收入分配的政策要求。“一味上涨肯定不是办法,涨到何时为止?”

    据介绍,按照目前城市化速度,我国每年有1500万至2000万农民转移到城市,每年需要建设200亿平方米住宅及电、水、气以及污水处理设施,这个过程要持续20年到30年。专家表示,国家投资和财政补贴、政府垄断管理营运,这条道路已经难以为继,改革迫在眉睫。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部长冯飞说,民用天然气等公用行业要走出“投资靠政府、运行靠补贴、亏损靠涨价”的怪圈,必须深化改革,提高效率,而不能指望提价扭亏。

    “公共领域定价原则是成本加微利。但成本如何界定?现在成本信息完整性由企业掌握,而不由政府掌握,这就有一个天然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如何有效把握服务商成本信息完备性,非常关键。”

    据他介绍,在转轨时期,公用行业大量国有企业采取政企合一垄断方式经营,造成许多管理问题。管理缺陷导致成本不合理上涨,这给定价、准确把握公司成本信息带来相当难度。

    “只有引入竞争,才能使经营者面临优胜劣汰压力,从而不断提高效率,使消费者拥有更多选择机会。比如将公用行业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这已经是大势所趋。”肖重斌说:“国家应该尽快制定法律,遏制部门利益,尤其是遏制垄断部门的利益。”(记者 李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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