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查询收费涉嫌价格操纵
浏览:251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7-10 21:16:59银联银行设定查询收费首次被起诉
本报讯上海市徐汇区法院4日正式受理上海市民邓维捷告银行跨行查询收费一案。同时列为被告的有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以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邓维捷是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联共同发行的建行龙卡用户。她表示,在办卡时,建设银行就宣称跨行查询和本行查询均为免费,建行从未告知或者提醒过她在将来有可能要收取银行卡跨行查询费,在银行卡章程和办卡合约上也都没提及将会收费。现四被告在未通知她又未与她协商并经其同意的情况下,突然擅自对原告收取跨行查询手续费,显然违约。
邓维捷的代理律师吴冬表示:“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原本是相互竞争的商业银行,但是在跨行查询收费问题上却与中国银联相互串通,形成了价格同盟,这是极其不合常理的。”而且,中国银联是由这数家银行投资成立的,四被告擅自设定查询收费,操纵价格,这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违反了我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侵犯了原告和其他银行卡用户的财产权益。
吴冬还表示,《商业银行法》第五十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职责分工,分别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又根据《价格法》第十八条及《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跨行查询是否准许收费以及收取多少费用应当由中国银监会或者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来制定,四被告无权擅自制定并收取跨行查询手续费。
邓维捷在起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停止侵权,取消银行卡跨行查询收费,同时返还其银行卡跨行查询手续费人民币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