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用地出让价格井喷 "地价蹦极"暴露了啥...
浏览:2170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7-2 10:37:50 6月27日,国家审计署公布的审计工作报告说,为“招商引资”,被审计调查的87个开发区中,有60个违规低价出让土地7873万平方米,少收土地出让金55.65亿元。(《6月27日中新社》)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城市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频频“井喷”。这一高一低,形成了一个地价“蹦极”的特殊景观,勾勒出了当前地价问题的两个极端,暴露了土地价格受到人为操纵的刺目现实。
在市场经济中,土地作为三大基础生产要素之一,其价格应在其价值的阈值区间内合理浮动。尽管地有不同,但在土地资源的稀缺性这一点上,可谓全国皆然。哪个地方敢说它的土地太多了?但是,要说没地可用,其荒谬性也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国土资源部近日透露的一组数据很有些说服力:到2004年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有闲置土地107.93万亩,空闲土地84.24万亩,批而未供土地203.44万亩;三类土地的总量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的7.8%。土地闲置问题,已经成了“地荒”的一个顽疾。
如此看来,总体上,土地的价格不应该高得离谱,也不应该低至“无极”。应该说,如能按照科学土地供应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地供应土地,土地价格会慢慢淡出公众的视野,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成了生产要素舞台上备受起哄的“小丑”。这方面,日本、韩国都是活例子。但是,客观存在的“二元地价”屡屡突破合理预期,让人感到了一种敢于突破用地“高压线”之力量的所在无形。
很显然,非市场定价,即是人为定价。探究导致“二元地价”的动因,我们不出所料地发现,在少数地方房地产供地的运作“手法”和工业用地的供地“秘籍”中,正是地方政府“有形之手”在“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如何人为推高房地产用地的价格,呼和浩特一例可堪典型。据专家总结,该市助推地价手法有三:一是以地生财,政府“造势”;二是大拆迁造就“大需求”;三是政府鼓励开发商投资建设高、大、美的商品住房。三种手法回环激荡,地价便“平步青云”,使该市政府去年顺利将4亿元土地净收益“揽入怀中”。如何人为压低工业地价,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如此概括:“一些地方甚至在国务院明令禁止低价出让土地的情况下,采取先按国家规定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再返还土地出让金或者给予财政补贴等手段,变相低价出让土地。”一些地方甚至在本已失血严重的土地资源和工业用地出让金伤口上肆意撒盐,“擅自扩大开发区面积”。
市场经济,本质是竞争经济、法治经济。土地要素价格的“二元蹦极”,及其所影射的人为操纵现实,向我们呈现了一个市场化程度不高、竞争缺乏、法治式微、品种不全的土地供应格局。而这样的土地市场,这样重要的基础生产要素市场,不加快改革,不加快建设,还更待何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