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0877-2015860
浏览:7937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3-15 18:48:24
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于1999年4月20日经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1999年5月6日正式挂牌成立,隶属于玉溪市司法局,属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心的主要职责任务是:宣传贯彻中央、省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规章、规范;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的审定;承担全市法律援助任务、指导、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并推动法律援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经济、民事、行政诉讼等需要聘请律师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设有事业编制四名,主任一名。现中心有工作人员五名,其中三人具有律师资格,一人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一人为行政人员。以上人员设置从质量上保证了中心可以为社会提供各种类型的法律援助服务。
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玉溪市司法局领导,同时在业务上受云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监督,并对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能。我市已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县(区)一级法律援助机构有红塔区、江川、元江、新平、易门五家。其余4个县的法律援助机构也正在筹建当中。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在本县(区)范围内承担法律援助职责,为本地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附: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
江川法律援助中心 8011812
元江法律援助中心 6012529
新平法律援助中心 7011738
易门法律援助中心 4961812
红塔区法律援助中心 4034487
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5860
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设有事业编制四名,主任一名。现中心有工作人员五名,其中三人具有律师资格,一人有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一人为行政人员。以上人员设置从质量上保证了中心可以为社会提供各种类型的法律援助服务。
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玉溪市司法局领导,同时在业务上受云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导、监督,并对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具有业务指导和监督的职能。我市已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县(区)一级法律援助机构有红塔区、江川、元江、新平、易门五家。其余4个县的法律援助机构也正在筹建当中。各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在本县(区)范围内承担法律援助职责,为本地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附:各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联系电话
江川法律援助中心 8011812
元江法律援助中心 6012529
新平法律援助中心 7011738
易门法律援助中心 4961812
红塔区法律援助中心 4034487
玉溪市法律援助中心 201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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