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胀时期的财政补贴

浏览:3482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8-4-25 14:47:50

 

   通货膨胀是一种物价在短期内不断上涨的经济现象,通货膨胀导致了消费者持有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不断下降,从而会直接损害普通消费者的福利水平。我国当前正在经历通货膨胀,政府正在采取各种措施,包括直接的财政补贴来减小通胀对居民消费的压力。

   香港政府在2007年的综合财政盈余高达1156亿港元,创出历年新高。鉴于财政盈余超出大增,香港政府推出多项“藏富于民、分享成果”的措施,金额高达400亿港元。其中包括一次性宽减2007-2008年度75%的薪俸税、提高免税额、一次性支助每户家庭1800港元电费、向高龄长者发放3000港元额外津贴、向领取综合援助金人士多发一个月生活费等。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表示,港府的财政补贴措施尽可能惠及各阶层,让全港市民都能够分享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

   就在4月22日澳门行政长官何厚铧宣布,拨出逾20亿元财政盈余还富于民。其中永久居民每人获发一份5000元的“红利”、非永久居民每人获发一份3000元的“红利”,澳门政府承诺争取在7月份实施。澳门经济这两年经济发展十分迅速,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通货膨胀问题。为了缓解通货膨胀对于普通老百姓生活带来的压力,澳门政府在经济和财政情况好转的情况下,决定给予发放居民财政性通货膨胀补贴。

   而据新华日报报道,南京将在全省首个启动应对物价上涨的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从本月开始,南京城乡低保家庭和农村五保户就将领到临时生活补贴,物价上涨造成这部分家庭生活负担加重的情况将会有所缓解。

   根据这项政策,当连续3个月每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CPI均达到或超过3%时,困难家庭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就将启动。启动当月向补贴对象一次性补发前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其后CPI达到3%及以上的月份都将发放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分为两档:CPI达到3%低于5%时,补贴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4;当CPI达到或超过5%时,补贴会增加到1/12。

   福建省在2007年8月份推出了低保家庭副食品涨价补贴。根据福建省的《关于妥善安排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生活有关问题的通知》,福建各地对于城市低保人群每月的财政补贴额度至少为每人每月15元。而补贴期限则由2007年12月延长至了今年6月。除了福建省,山东、天津、湖南、贵州、河北、北京等地也都出台了类似的措施。

   而我国政府也开始了对特定人群的财政补贴计划,如:每月给予大学生伙食补助20元,补贴期限为从今年3月到今年6月;提高粮食收购价格,把补贴通过价格直接转移到农民手中;给予城市低收入群体食物补贴等。各个中央和地方的企事业部门,也有许多推出了自己的补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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