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廉租房:沐浴“阳光”的幸福与隐忧

浏览:1724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4-26 8:50:09
 

  北京市目前唯一的一幢实物配租楼——广渠门北里36号院1号楼。
  本报记者 王 炜摄
  编者按:住房是人们的基本需求,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基本状况是房价过高,使众多居民难以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一个主要举措是加快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让中低收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1999年建设部制定《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目前已惠及54.7万户低收入家庭的这项阳光政策实施情况怎样?本版今起推出“走近廉租房”系列政策解读,上篇倾听廉租户对廉租房政策的期望;中篇介绍各地实施廉租房政策的新做法;下篇披露廉租房政策的走向。

  

  “如果没有廉租房,住房一辈子也得不到改善”

  2007年,建设部要求所有城市和县城镇都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傍晚的阳光透过窗户,落在李民生家干净的地板上,整个屋子显得紧凑而整洁。妻子正在做饭,上初二的儿子就要放学回家。

  三年前,李民生一家三口还住在北京市牛街附近一处仅8.4平方米的平房。李民生是残疾人,妻子没有工作,全家只能靠李民生700多元的病退工资和人均300多元的低保金生活。“我们在双人床上面搭了张单人床,儿子睡上铺,我们两口子睡下铺。屋里黑,一年四季都得开着灯,冬天没暖气特别冷,夏天热得像闷葫芦。”

  一个偶然的机会,李民生从电视上得知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可以申请廉租房,他立刻提出申请并递交了材料。两个多月后,申请获批,一家人每月可以得到648元的租金补贴。2005年4月,他们搬进了广安门内这间26.9平方米的屋子。“房东只收648元的房租,政府每月直接把钱打到房东账户上,大家都省事。”

  虽然现在的家也只有不大的一间,厨房和卫生间还得和邻居共用,但比起以前,全家人觉得很满足。“屋里敞亮了,冬天有暖气,附近交通也方便,我看病、孩子上学都不远。如果没有廉租房,住房一辈子也得不到改善。”

  “租金补贴少,找合适的房源非常难”

  实物配租是政府出资收购空置住房,并在新建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中配建廉租房源,向“双困”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李民生家是北京市约6000户通过租金补贴享受廉租房的家庭之一,这种让他觉得“大家都省事”的租金补贴办法,也是目前各地廉租房制度普遍采用的方式,但随之而来的共同问题是找不到适租房源。“刚开始找房源可费了一番周折,”李民生住上现在的房子并非一帆风顺。

  “廉租户找房源普遍很困难。”帮李民生家一手“操办”廉租房的广安门内房管所工作人员黑佩环告诉记者,由于北京市实行的是差额补贴制度,廉租户每月能获得的租金补贴一般也只有几百元,这点钱要想租到面积合适、交通方便的房子,非常难。“有的人家为了省钱,宁可到大兴、通州等远郊区去租房子。” 另一方面,不少房主对于把房子租给廉租户也有顾虑。

  近年来,随着各地旧城改造步伐加快,适合低收入家庭承租的小户型、低价位租赁房源越来越少。为增加房源,各地加大了实物廉租房建设的规模;同时,积极通过房屋置换等方式,将市场上的存量房纳入廉租房供应体系;对租金收入实行税收减免的激励政策也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

  “我觉得政府应该盖好现成的房子等着住户,只要符合条件,直接就住进去。”在房管所工作20多年、“专干”廉租房已有五六年的黑佩环这样描绘她心中的廉租房制度。北京市在位于南二环以内的广渠门北里建成了3万平方米、400套廉租房,目前已经有349户家庭通过实物配租解决了住房困难。

  “两条标准卡得很严,只超20元也办不了”

  建设部《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

  张女士一家三口住在垂杨柳一间16平方米的平房,每月全家有2000多元收入。她曾经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廉租房,但由于人均月收入超过了目前北京市580元的廉租房“门槛”,没有获批。

  “就我们家这个收入,就连经济适用房都买不起。一家人挤在这么小的屋里,等拆迁不知要等到哪一天,你说我们怎么办?”张女士很无奈。

  像张女士这样既够不上廉租房、又根本买不起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阶层”,目前在各城市都为数不少。北京的廉租户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一是人均月收入低于580元,两条标准卡得很严,哪怕你们家人均收入600元,只超20元,也办不了。”黑佩环说。

  当前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基本局限在低保家庭。经测算,全国城镇还有680多万户既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无法享受保障措施。去年以来,北京、河北、江苏南通等地率先扩大了廉租房制度覆盖面,对住房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但总体而言,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还非常小。

  “真要腾房,我们住哪儿去”

  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指出,廉租住房档案应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变动情况,及时变更住房档案。

  “去年,经过核查,我们向几户已经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停发补贴,结果第二天人就找我们来了。”在基层工作,黑佩环经常碰上这样的事情,“不少家庭人均收入只比原来多出几十块钱,按政策规定就不能再享受廉租房了,其实他们还是很困难的。”

  退出难的问题在广渠门北里已经凸显。广渠门北里建设时,主要是为了解决部分优抚家庭和市级以上劳模的住房困难问题。按照规定,优抚家庭中的持证人为承租人,如果承租人去世,家庭中的其他优抚对象成员可以继续居住;如果没有优抚对象成员,则应将所居住的廉租住房腾退。现在,小区里已有几位优抚家庭的持证人去世,但没有人退出。

  “真要我们腾房,我们住哪儿去?只能还住回平房去。”住户志惠英说。

  “廉租房的退出制度,是为了提高房屋的利用率,让真正困难的家庭享受廉租房。”工作人员说,“但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保障,政府也不可能采取过激的行动,不好办。”

    《人民日报》 (2007-04-26 第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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