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召开工商系统打击合同欺诈工作研讨会强调 提高合...
浏览:1470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1-27 8:10:12
11月16日、17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召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打击合同欺诈工作研讨会。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全系统打击合同欺诈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研究了进一步提高合同执法效能、逐步建立防范合同欺诈的长效机制。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工商局合同监管部门打击合同欺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合同415万多份,合同金额10467亿元。二是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及时化解合同纷争。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合同争议案件4.37万起,争议金额22.91亿元。三是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交易安全。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案件3.2万起,涉案合同金额34.0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5起。四是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整治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五是围绕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守重”活动。2005年全国共有“守重”企业12.08万家,其中连续10年以上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1.21万家,六是通过开展合同帮扶活动,初步实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今年上半年,全国县级以上工商局制定示范性订单合同文本710多个,已纳入合同帮扶范围的涉农企业12.8万多户,订单签约金额3246亿元。
会议指出,目前打击合同欺诈工作中存在一些难点及问题。一是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还比较突出,在一些地区成为社会关心和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二是合同监管职能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完全到位,出现合同监管的盲区和死角。
会议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合同执法保障和谐,认真履行合同监管职能,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合同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合同监管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一是继续完善“合同帮农机制”,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重点是在围绕提高农民的合同法律知识、签订合同技巧、推行示范性订单合同文本、打击涉农合同欺诈等方面做深做实。二是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要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处社会关注的典型合同欺诈案件,及时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三是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防范合同纠纷和合同欺诈。短期内难以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的,可探索制定示范性合同文本,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全省(区、市)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对过去制定推行但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合同示范文本,要及时做好修订推行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信用观念。要认真按照总局年初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做好本地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公示工作,逐步使全国的“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真正使其成为对企业信用进行动态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发挥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职能,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要把查处合同欺诈案件与行政调解有机结合,重点指导基层工商所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交易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工作实践,创新调解机制,整合调解资源,不断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会议强调,做好打击合同欺诈工作,要注意普法宣传与典型案例警示相结合,与预警提示相结合;合同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与社会团体、消费者监督相结合;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与相关部门的行业治理相结合,与司法部门的刑事打击相结合;阶段性整治与法制建设相结合,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
会议同时对明年合同监管及拍卖、抵押工作提出了意见,包括: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经纪活农和合同帮农工作;探索格式条款监管,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工作;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推行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经纪人管理办法》;加强有关合同、经纪人的法制建设工作,加强对有关中介组织的指导工作;加强拍卖和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等。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级工商局合同监管部门打击合同欺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共检查合同415万多份,合同金额10467亿元。二是积极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及时化解合同纷争。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合同争议案件4.37万起,争议金额22.91亿元。三是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交易安全。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案件3.2万起,涉案合同金额34.0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案件35起。四是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探索整治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五是围绕企业信用监管工作,继续开展“守重”活动。2005年全国共有“守重”企业12.08万家,其中连续10年以上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有1.21万家,六是通过开展合同帮扶活动,初步实现了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的。今年上半年,全国县级以上工商局制定示范性订单合同文本710多个,已纳入合同帮扶范围的涉农企业12.8万多户,订单签约金额3246亿元。
会议指出,目前打击合同欺诈工作中存在一些难点及问题。一是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还比较突出,在一些地区成为社会关心和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二是合同监管职能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完全到位,出现合同监管的盲区和死角。
会议强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合同执法保障和谐,认真履行合同监管职能,维护市场交易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会议要求,各地合同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合同监管职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努力和贡献。一是继续完善“合同帮农机制”,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活动。重点是在围绕提高农民的合同法律知识、签订合同技巧、推行示范性订单合同文本、打击涉农合同欺诈等方面做深做实。二是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行为,维护市场交易安全。要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查处社会关注的典型合同欺诈案件,及时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三是积极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防范合同纠纷和合同欺诈。短期内难以制定合同示范文本的,可探索制定示范性合同文本,待条件成熟时制定全省(区、市)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对过去制定推行但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合同示范文本,要及时做好修订推行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活动,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信用观念。要认真按照总局年初下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做好本地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公示工作,逐步使全国的“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真正使其成为对企业信用进行动态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五是发挥合同争议行政调解职能,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要把查处合同欺诈案件与行政调解有机结合,重点指导基层工商所积极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及时解决交易纠纷,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结合工作实践,创新调解机制,整合调解资源,不断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率和公信力。
会议强调,做好打击合同欺诈工作,要注意普法宣传与典型案例警示相结合,与预警提示相结合;合同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与社会团体、消费者监督相结合;工商部门行政执法与相关部门的行业治理相结合,与司法部门的刑事打击相结合;阶段性整治与法制建设相结合,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
会议同时对明年合同监管及拍卖、抵押工作提出了意见,包括: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经纪活农和合同帮农工作;探索格式条款监管,严厉打击合同欺诈违法行为;进一步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公示工作;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推行工作;指导各地做好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经纪人管理办法》;加强有关合同、经纪人的法制建设工作,加强对有关中介组织的指导工作;加强拍卖和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加强调查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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