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完善救灾款发放机制

浏览:2385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1-6 18:30:10
 ●“包公放粮”的时代毕竟远去,今天,我们必须跳出“政府管钱粮”这个旧框框,以更开阔的心胸和视野,以更现代的思维和手段,来管理、使用救灾与捐赠钱款

  秋意渐浓,神州大地却荡涤着一股浓浓的暖意:近日来,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捐物,帮助今夏遭遇洪灾的同胞渡过难关。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不仅捐款额十分可观,在有些居民社区,还有群众自发“干干净净捐寒衣”的活动,细致里透着真诚,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和谐与友爱。

  党和国家更是时刻不忘灾区人民的冷暖。民政部已会同财政部共向灾区下拨中央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近31亿元,以帮助受灾省份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恢复重建。

  钱和物都有了,能不能及时、安全地发放救灾款和民间捐赠,并进行公平、有效地使用,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不仅事关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也考验着政府和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最近,部分媒体披露了一些地方管理部门挤占、挪用救灾款项的情况,令人愤慨。

  目前,国家划拨的救灾款项,以及社会各界捐赠的钱物,多半都由受灾地政府接收并转送。这样一来,钱与物发不发、怎么发、发给谁,全是受灾地官员说了算。实践证明,这种靠政府“出纳、会计”一把抓,管理救灾和捐赠钱物的方式效率低下,安全性也很差。救灾款发放机制亟须改进、完善。

  一方面,民政部门拨付救灾款时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包括拨款额、补贴标准等――不仅自己严格执行,也要向受灾群众和社会各界公示。这样一来,救灾款的透明度增加了,被挤占挪用的风险减少了,捐赠者、老百姓心中的不满与疑问也打消了。

  此外,还可以尝试向市场要智慧、请专门机构帮忙。比如,有专家提出,可以借助保险公司等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资金管理――灾前建立档案,清查财产;灾后定损,按损补贴;如有盈余,滚入下一年度……这么做,虽然人家会收取少量的管理费用,但他们要同时接受政府、工商、审计和来自企业内部的管理,可以提高钱款发放的公平性和规范性。再说,政府自己管钱管物,消耗的精力和物力也不少,将救灾“市场化”,也许成本更低、效率更高呢。

  再如,我国《捐赠法》明确规定,要积极实现捐赠财产的保值增值。专家提出,既然我国年年有灾,而民间捐款又年年不绝,现在投资渠道那么多,为什么不成立专有机构,统筹短期资金,进行长期投资,追求稳定收益,把救命钱“越滚越多”呢?

  “包公放粮”的时代毕竟远去,今天,我们必须跳出“政府管钱粮”这个旧框框,以更开阔的心胸和视野,以更现代的思维和手段,来管理、使用救灾与捐赠钱款。

  中国老百姓心眼好,人又多,大家一起捐资助贫,那能量可以排山倒海。但如果没有完善的救灾制度体系,不能建立畅通的救灾渠道,无法确保每一分救灾款、每一件捐赠品都能发放到灾民手中,人们只好把爱心深藏,犹豫、等待、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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