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义务教育高收费调查:穷教育为了大城建

浏览:1503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1-12 13:36:25
 

    

    2006年7月8日,崇海中学通过电脑派位招收首批初中学生1200名,所有学生均需上缴22800元“学费” 记者 宫靖 摄  >>>>更多图片

    22800元,是江苏南通市民王新(化名)夫妇10年省吃俭用存得积蓄的绝大部分。

    2006年7月9日,王新排在长长的队伍中,将这笔钱缴给了“民办”崇海中学,以此换来13岁的儿子未来3年的“优质”初中教育。

    王新并不知道,她缴出这笔钱的最终用途之一,可能是偿还南通市投资数亿元兴建的新区市政府大楼银行贷款。

    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明确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然而,记者调查证实,南通的义务教育现实与该法规明显悖违。

    崇海中学即是在新法实施前不久,由原公办学校南通中学(下称通中)和南通市一中(下称一中)两校初中部合并而成“民办中学”。两校初中部一直被当地人公认为全市最好的公办初中。不仅如此,在该市下辖的多个县(市)区内,数十所本地最优质的原公办小学、初中在此前数年间改为“民办”,其“学费”亦逐年上涨。

    这些学校被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定性为“国有民办”,原因是资产和教师均来自原公办学校。据不完全计算,这些“国有民办”学校每年为南通市教育事业创收数亿元。这些钱最终弥补了当地财政对教育投入的不足。

    《2006年南通统计年鉴》显示,其财政教育支出为14.12亿元,占当年GDP的比例为0.96%。这一比例距国家要求的4%差距遥远,也明显低于我国目前的平均水平2.5%。

    “国有民办”背后的万元“择校费”

    至此,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最优质的公立教育资源,已大部分被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学生必须支付数千至数万元的高昂择校费(当地称为学费)后才能入校。在重教成风的南通,此事颇受诟病。

    在南通市崇川路9号院内,五六座淡红色多层建筑中传出朗朗读书声。崇海中学四个金色大字刻在大理石门柱上。

    此处距市中心约8公里,道路上鲜有人行。这个看似冷清的地方,事实上却是南通市基础教育最热点所在。

    2006年5月,南通市政府第53次常委会以会议纪要形式同意兴办民办中学崇海中学。两个月后的7月8日,该校通过电脑派位招收首批初中学生1200名,所有学生均需上缴22800元“学费”。

    截至记者采访时,历经数年“转制”、基础教育在全国具有“标杆效应”的南通市,其最好的两所公办中学(通中、一中)初中部已名存实亡,被合并成为民办中学崇海中学。

    通中、一中均为南通市百年名校———上世纪初由持“实业救国”主张的南通名人张骞开办,解放后成为当地办学质量最好的两所公办中学。通中人津津乐道的是,这里走出过17位院士,而一中的初中部办学质量,在外界眼中与通中不相伯仲。

    事实上,“民办”崇海中学其1亿元左右的固定资产性质为国有资产,分别由公办的通中、一中各自负担价值5000余万元的资产(主要为银行贷款)构成;同时,崇海中学68名教师全部由通中、一中派出,其身份仍是通中、一中初中部公办教师。

    2006年8月,南通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上对此校作了如下表述:“南通市崇海中学由通中、一中利用非财政性资金投资联合举办。其办学性质为国有民办。”

    就在崇海中学正式招生的9天前,即6月29日,我国新《义务教育法》被修订通过。新法规定,政府和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然而,同在6月29日,南通市教育局发布的名为《南通市2006年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年检公示》显示,该市海安县海陵中学、启东折桂中学、崇海中学等11所民办学校,正式通过年度“审核检查”。

    经记者核实,此11所中学全部由原公办学校“转制”成立,资产和教师身份与崇海中学如出一辙。记者调查证实,像崇海中学这样由原重点公办中小学举办或转制的“民办学校”在南通市多达数十所。

    12月6日,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张健向记者提供以下数字:2006年上半年全市共有民办中学37所,经“清理”11所民办中学合格,11所被“明令停办”,其余15所被要求“整改”(经记者查实,多数整改学校2006年仍正常招生)。

    南通市教育部门表示,民办小学将是该市明年“清理”重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该市民办小学数量不低于民办中学。

    2005年5月,央视《焦点访谈》曾对南通市“假民办”予以曝光。南通市教育局长王炎斌在节目中承认,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中,有接近20%变成了民办学校。

    记者据悉,这20%全部是该市市区及各地最好的中小学。除通中、一中初中部外,如省级重点中学启东中学初中部,变身为折桂中学;南通市区最好的小学通师二附、一附皆有接近百年的校史,则分别举办了崇川小学和静海小学。

    至此,南通市义务教育阶段最优质的公立教育资源,已大部分被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学生必须支付数千至数万元的高昂择校费(当地称为学费)后才能入校。在重教成风的南通,此事颇受诟病。

    南通“国有民办”教育发展史

    由于该法并未对民办学校成立的关键之点“资产”与“教师”作出限定,“四独立”遂成南通所谓“国有民办”学校存在的法律依据。

    南通市公立中小学变身“国有民办”并非近年独有,梳理该市民办中小学近十年发展路径,其最初动力始于地方政府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缺位。

    1998年,百年名校通中的初中部开启“民办”之路,被组建为崇川中学。是次“改制”后的通中初中部,最大变化是可以独立于义务教育体制之外,向外收取每生数千元的“择校费”。

    紧随其后,一中初中部被组建为“民办”静海中学。而此前数年,两校初中部只是每年级中划出若干班级收取“赞助费”。

    其时,两校初中部“民办”的一个具体背景是,教育部开始推行“国家级示范高中”,具体到江苏省,则推出“星级高中”评选。参选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剥离初中部。

    通中、一中参与了“江苏省四星级高中”评选,剥离后的两校初中部在当时有两条路,一是各自成为独立的公办初中,二是变为民办。

    两校均选择走“民办”之路,对此,接受采访的教师们分析,创星级高中需要花大笔基础建设投入,这需要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而地方财政为了减轻财政压力,则同意将两校初中部改制为“民办”,所得学费收入用于星级高中的建设。

    据了解,通中、一中分别改制为民办崇川中学和静海中学后,每年各自招生1200余人。据每年数千至2万余元的“择校费”标准,通中和一中每年可在“民校”身上收取多至2000余万元款项。而如转为公办,根本不会有这笔收入。

    此两所学校即崇海中学前身。至今年7月崇海中学成立前,两校除收取逐年走高的择校费之外,其余各方面均与公立学校无异。

    比如,校舍仍然使用原公立学校时期的校舍,教师仍为公立学校教师。甚至身为“民办”崇川中学,财务方面与举办方通中是一本账;静海与一中同样如此。此外,两所民办学校的校长,分别由通中、一中的校长兼任。

    2002年,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对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提出了“四独立”的要求,即“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由于该法并未对民办学校成立的关键之点“资产”与“教师”作出限定,“四独立”遂成南通所谓“国有民办”学校存在的法律依据。

    南通市教育局长王炎斌对外界坚持崇海中学等南通“国有民办”学校是“真正的民办学校”。其论据就是它们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崇海中学党委书记赵如全接受记者受访时持同样说法,他认为自己所在的这所学校做到了“四独立”。

    但记者采访到的部分教育界、经济界人士并不认同这种性质认定。

    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个人的看法是只有真正民间出资、民间招聘教师的学校才能称为民办学校,目前许多地方的民办学校是公办学校举办的,虽然做到了“四独立”,但本质上仍然是“假民办”。

    崇海中学的“四独立”也受到的质疑。如学校的独立财务,经核实财会人员并非由崇海中学自由选任,而与公办学校一样,由教育局委派,并参与全市各学校的会计轮流制度。

    此外,崇海中学目前的法人代表是通中原副校长姚侃,现年63岁。据了解,学校的管理层安排是在南通市教育局的协调下,校长由举办方之一南通中学选派,党委书记则由南通市一中选派。姚侃系“退休后返聘”,被派任校长。

    在这位校长之上,南通市教育局专门成立了崇海中学协调管理委员会,协管会成员由教育局长、分管副局、职教处(有民办教育管理职能)负责人、南通中学和南通市一中校长等组成。

    “一个企业,由国家出钱投资,职工身份是国有企业职工,你对外却说你是民营企业?国有民办学校,从产权角度是讲不通的。”江苏南京一位对企业产权多有研究的经济学教授说。

    “假民办”四弊

    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朱永新抛出轰动全国的提案———《停止名校办民校》。在提案中,这位教育副市长痛陈“假民办”四弊。记者采访时发现,此“四弊”在南通市尤为突出。

    在许多教育界人士眼中,南通所谓“国有民办”学校曾被称为“名校办民校”、“校中校”,此现象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此后在全国蔚然成风。

    2002年,教育部开始关注“假民办”现象,教基(2002)一号文件第二条指出:“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较高,社会声誉较好的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是长期积累形成的公共教育资源,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 ”

    而“假民办”学校在缓减地方财政压力的同时,弊端渐显。

    200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市分管教育的副市长朱永新抛出轰动全国的提案———《停止名校办民校》。在提案中,这位教育副市长痛陈“假民办”四弊。记者采访时发现,此“四弊”在南通市尤为突出。

    朱永新提出的“假民办”第一弊是“使义务教育大打折扣”。以南通市区为例,最好的小学是“民办”的,为通师二附和一附举办的崇川小学和静海小学;最好的初中是“民办”的崇海中学和濠河中学。

    “名校的优质师资是由国家培养出来的,名校的形成也是国家长期支持和倾斜的结果,名校本应由学生公平享有,现在却只为少数人服务。”朱永新阐述此弊时说。

    其次,“假民办”客观上“推动择校成风,加重百姓负担”。

    作为南通市百货公司一名售货员,前文所述王新月薪仅600元,丈夫在一家国企上班,月薪 1500元。接受采访时,王新摆出今年“民办”学校的“时价”来说明她身上的教育负担:今年小学阶段的崇川和静海小学的“学费”分别为13200元或12000元;中学阶段的崇海和濠河中学分别为22800元或13200元;高中阶段是通中和一中,如果分数不够,“想要进去视考分而定,差得较多得缴七八万元,只差几分也得三四万元。”

    近十年来,为给儿子存下一笔教育经费,王新的丈夫每天只能喝一瓶价格2元以内的啤酒,她自己穿衣服从来不敢讲品牌。“家里就是再困难,也得让孩子上个好学校。”王新说。

 “假民办”的另外两项弊端在于加剧教育不均衡,并遏制正的民办教育。

    家长王新说:“你可以选择不读这些民办学校,但是公办学校的质量肯定不如民办,不止是校舍看上去破旧,就连这些学校老师的工资都比民办学校少一大截。”

    南通教育界公认的另一个事实是,公办的跃龙中学所举办的“民办”濠河中学,已有两届毕业生,其重点高中入学比例远超跃龙中学。一位学生家长个人认为,这是跃龙将好的师资用于濠河的必然结果。

    熟悉南通教育的多位人士证实,在义务教育阶段,南通市区曾先后出现过3家真正的民办学校———江东学校、新世纪学校、外国语学校。

    此3所学校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均由真正的民间资本投资兴办,自建校舍,自聘教师。3年前,随着外国语学校的关闭,南通市3所“真民办”全部停办。

    目前“国有民办”的崇海中学初中部所在的崇川路9号,即为原外国语学校。崇海现在使用的校舍等,均为外国语学校时建设而成,从建筑规模看,外国语学校显然一度雄心壮志。

    一位业内人士一语道破:“真民办”办校时“假民办”即已出现,“假民办”背后是名校名师,而“真民办”没有这些背景,收费却与“假民办”相差不多,怎么可能竞争得过“假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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