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前三季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031元
浏览:2243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0-27 18:42:16分析前9月的就业形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认为,首先是我国经济快速稳步增长,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同时,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出台并全面落实各项扶持就业的政策,也对就业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有力地支持了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税费减免政策的实施,使政策优惠真正用到下岗失业人员的身上。技能培训的广泛开展,也减少了结构性失业,提高了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就业数量在增加,质量也逐渐提高。各地不断完善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颁布了月最低工资标准;29个省区市颁布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的规定,今年应有20个省区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除江西、西藏尚未调整外,其他省份均已颁布实行。有关部门还积极开展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加强监察执法。通过开展大量的日常监察以及专项检查,用人单位拖欠和克扣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现象及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遏制。目前,全国24个省区市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多数地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三季度全国100个主要城市劳动力市场职业供求状况也显示,总体而言劳动力仍然是供大于求,不过求人倍率(招聘职数/求职者)已达0.96,较以往有所好转。劳动力市场中对高技能人才依然供不应求。其中求人倍率较大的是高级工程师、技师和高级技师,其求人倍率分别为2.52、2.06、1.91。全国十大城市岗位需求和求职排行榜显示,推销展销、餐厅服务、机械冷加工等职业的用人需求较大。
本报北京10月26日讯 记者朱剑红从国家统计局获悉: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03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4.2%。其中,城镇国有经济单位平均工资为14747元,增长14.7%;城镇集体经济单位8475元,增长16.3%;城镇其他经济类型单位13968元,增长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