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时报:公车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

浏览:239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0-26 18:23:36
今年国庆黄金周,江苏省某县级市的公务员小黄(化名)去邻近一个地级市旅游,顺便看望在该市某局任局长的专车司机的叔叔老黄(化名)。小黄待了两天,老黄都忙得早出晚归,他竟没能和叔叔说上几句话。老黄感慨道:公车,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

  请看老黄的黄金周日程表:10月1日,局长朋友的儿子结婚,接送新人。2日,把局长公子一家三口送到机场,然后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父母来该市过节。3号,陪局长夫妇及其父母到城里购物,陪局长各处送礼。4日,到邻近城市接局长的妹妹一家到局长家,继续陪局长送礼。5日,送局长妹妹一家回家。6日,到机场接旅游归来的局长公子一家。7日,送局长父母回老家,回来后送局长去酒店,再把喝醉的局长送回家。

  七天里,公车用来干的除了局长自己的私事,就是局长亲属与朋友的私事,怪不得老黄坚定地认为,“公车就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其实,老黄的经历不是个例,而是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媒体早就披露,公车公用占三分之一,领导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照老黄的例子看来,公用占三分之一也是被高估了。

  公车成了“用公款购买的私车”,体制、制度上的不完善是主要原因。学者焦建国曾撰文称,公车等职务消费是一个模糊的“灰箱”。在这个“灰箱”内,既有公务人员履行公务必须的消费,也有履行公务需要,但不需要那么多或那么奢侈的过度消费,还有利用职务之便或假借履行公务用于满足个人需要的个人消费。

  “灰箱”不破,公车永远是“用公款购买的私车”,寄生于此的腐败就难以消除。笔者以为,不妨尝试公务消费货币化。具体讲,就是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科学合理地核定职务消费标准,将职务消费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货币化的轨道,依靠完善的财政、审计、纪检的监控,实现“阳光下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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