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日报:省委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浏览:2090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0-25 21:19:46
【新闻回放】为党的事业选人,为河北振兴选人。2004年3月至6月,省委公开选拔了13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这次公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13个公选职位吸引了省内外645名年轻干部前来竞争。从报名、资格审查到笔试、阅卷、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等,公选每一个环节都置于纪检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处处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人民群众将此举称为“风清气正选才俊,公开透明得民心”。
本报讯(记者苏励)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圆满结束。让人备感振奋的是,这次换届中,我省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和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事业兴衰,重在用人。近年来,省委将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有效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为全省更快更好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04年3月,省委站在人才强省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13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省委的直接领导下,公选自始至终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操作。最终13名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在省委的积极推进和示范带动下,公开选拔已成为我省各级党委(党组)选任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推行了这一制度,173个县(市、区)中有132个推行了这一制度。几年来,全省各地公开选拔了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00多名。
着力推进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省委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摆上重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上,省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15项实施措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条例》。在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的同时,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先后建立了20多项具体制度,初步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围绕扩大民主,制定了《省委全委会任用、推荐设区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表决办法(试行)》、《省委任用、推荐设区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办法(试行)》,先后对13名设区市和省直单位正职的任用推荐进行了全委会票决,对48名设区市和省直单位正职的任用推荐书面征求了省委委员意见。围绕畅通干部"下"和"出"的渠道,制定了《省委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河北省调整不称职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制度。围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考核,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控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制定了《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省委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领导干部职数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条例》有关规定,增强了操作性。
与此同时,我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期公示、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几年来,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用了5593名中层干部,其中县处级193名,乡科级5400名;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和日常调整,县(市、区)党政正职及市县两级组织、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全部实现了异地任职。着力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省委实行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委组织部对所有拟提拔干部均书面征求了省纪委的意见。同时省委建立了巡视制度,已完成对11个设区市的巡视,并巡视了部分省直单位和县(市、区),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视。
【高层点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建合:抓发展,必须抓班子、抓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形成人才辈出良好局面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站在为河北更快更好发展选人用人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按照扩大民主、加强监督的要求,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近几年来,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各项事业生机勃勃,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省委坚持良好的用人导向,倾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识人用人氛围,大批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本报讯(记者苏励)截至今年9月底,我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圆满结束。让人备感振奋的是,这次换届中,我省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减少副书记职数和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事业兴衰,重在用人。近年来,省委将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逐步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有效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为全省更快更好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004年3月,省委站在人才强省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面向省内外公开选拔13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在省委的直接领导下,公选自始至终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规范操作。最终13名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走上领导岗位。在省委的积极推进和示范带动下,公开选拔已成为我省各级党委(党组)选任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推行了这一制度,173个县(市、区)中有132个推行了这一制度。几年来,全省各地公开选拔了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00多名。
着力推进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省委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环节,摆上重要位置,牢牢抓在手上,省委常委会研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15项实施措施,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严格执行《条例》。在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职试用等制度的同时,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先后建立了20多项具体制度,初步形成了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机制。
围绕扩大民主,制定了《省委全委会任用、推荐设区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表决办法(试行)》、《省委任用、推荐设区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办法(试行)》,先后对13名设区市和省直单位正职的任用推荐进行了全委会票决,对48名设区市和省直单位正职的任用推荐书面征求了省委委员意见。围绕畅通干部"下"和"出"的渠道,制定了《省委管理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办法》、《河北省调整不称职党政领导干部暂行办法》等制度。围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干部考核,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严格控制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制定了《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省委管理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领导干部职数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细化了《条例》有关规定,增强了操作性。
与此同时,我省大力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任期公示、干部交流、任职回避等制度。几年来,各级党政机关通过竞争上岗方式选用了5593名中层干部,其中县处级193名,乡科级5400名;结合领导班子换届和日常调整,县(市、区)党政正职及市县两级组织、政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全部实现了异地任职。着力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省委实行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委组织部对所有拟提拔干部均书面征求了省纪委的意见。同时省委建立了巡视制度,已完成对11个设区市的巡视,并巡视了部分省直单位和县(市、区),针对一些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视。
【高层点评】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建合:抓发展,必须抓班子、抓干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促使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形成人才辈出良好局面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六大以来,省委站在为河北更快更好发展选人用人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按照扩大民主、加强监督的要求,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得到了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近几年来,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各项事业生机勃勃,一个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省委坚持良好的用人导向,倾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识人用人氛围,大批能干事、会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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