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雷针咋成了“引雷针” 湖南祁阳一些烟花爆竹企业安装避雷针...
浏览:216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0-18 20:14:50
今年7月15日,湖南省祁阳县大雨瓢泼。家住梅溪镇的老陈正在家休息,突然,一阵电闪雷鸣过后,家里的电视机开始冒烟。老陈一句“被雷击了”之后,迅速带领家人冲进大雨里“躲雷”。他一抬头,看见装在自家屋顶上的避雷针周围不时有光影出现。老陈说,没装避雷针以前从没出现过这样的现象,装了避雷针反而遭雷打,这避雷针居然变成了“引雷针”。
今年夏天,像老陈这样遭遇雷击的房屋在该县的一些烟花爆竹厂频频出现。祁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多起群众举报后,现场勘查发现是避雷针的质量问题引起的。于是,将这些举报移交给了祁阳县质量技监局。
据了解,为确保烟花爆竹企业的生产安全,当地有关部门要求这类企业都必须安装避雷针并取得湖南省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才有资格申请开工生产必须获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月20日,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来到雷击现象出现较多的羊角塘镇调查。该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艾副站长在接受调查时表示,避雷针的原材料是由他带队,企业自己出钱,在镇上一钢材店购买,然后由镇上的电焊工根据县气象局防雷减灾办公室负责人周某拟定的草图,组装成避雷针并进行安装。“避雷针没有合格证,听说是由县气象局检测是否合格,气象局的检测报告单没有给我站和企业。”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不仅发现安装避雷针的电焊工没有任何资质证明,而且在管理站拿到了一张盖着祁阳县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大红印章的空白湖南省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
7月21日,陈喜烟花爆竹厂的老板陈喜生告诉执法人员,他的生产厂房去年11月份安装了2根避雷针,共缴费1800元,没有收到任何票据,更没有任何部门前来检测。今年7月14日该厂被雷击时,2间住房顶、3间机房顶全部被击穿,机房内3台引线机被击毁。5天后,县气象局的周某来厂里检测了避雷针,说不合格,但没有出具任何书面报告。
县气象局周某表示,避雷针应该由县气象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去生产和安装,但各镇企业办从各企业的经济角度出发,要求各企业自行购买材料,并按照他拟定的焊接组装避雷器有关设计图自行安装。但是否按照要求安装就不清楚了。“全县近200家烟花爆竹企业中,只有十多个企业在焊接组装避雷针时由我们在现场指导。”周某还告诉执法人员,县气象局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对全县184家企业进行了检测,但事故发生企业的避雷针未进行检测。同时,他承认该所未经计量认证。
8月10日,执法人员在另一个镇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发现了30份湖南省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其中8份为盖了章的空白合格证,而其余合格证中没有被检单位主管人的签名,最令人疑惑的是签发合格证的检测组长周某的签名笔迹各不相同。
梅溪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站李站长也证实,气象局共收了该镇25个企业的检测费,出具了25份报告,其中13家企业未经检测。每家企业400元的检测费由他收集交给周某,却没有收到任何票据。
接着,执法人员前往县气象局,希望调看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检测时的原始记录,却遭到县气象局的拒绝。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县质量技监局无权对气象局检查执法,并认为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无需进行计量认证。
湖南省质量技监局稽查总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记者还看到,湖南省质量技监局和湖南省气象局2000年4月联合下发的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全省各级防雷检测机构必须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考核规范的要求进行计量认证。对不申请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不合格而对外开展防雷检测工作的,责令其停止检测,并依法查处。”
湖南省质量技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祁阳县气象局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自2005年以来,未进行计量认证,而其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出具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报告184份的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同时,该所对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装的避雷设施未进行检测就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将给该县的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今年夏天,像老陈这样遭遇雷击的房屋在该县的一些烟花爆竹厂频频出现。祁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多起群众举报后,现场勘查发现是避雷针的质量问题引起的。于是,将这些举报移交给了祁阳县质量技监局。
据了解,为确保烟花爆竹企业的生产安全,当地有关部门要求这类企业都必须安装避雷针并取得湖南省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才有资格申请开工生产必须获得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月20日,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来到雷击现象出现较多的羊角塘镇调查。该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艾副站长在接受调查时表示,避雷针的原材料是由他带队,企业自己出钱,在镇上一钢材店购买,然后由镇上的电焊工根据县气象局防雷减灾办公室负责人周某拟定的草图,组装成避雷针并进行安装。“避雷针没有合格证,听说是由县气象局检测是否合格,气象局的检测报告单没有给我站和企业。”执法人员在检查时,不仅发现安装避雷针的电焊工没有任何资质证明,而且在管理站拿到了一张盖着祁阳县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大红印章的空白湖南省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
7月21日,陈喜烟花爆竹厂的老板陈喜生告诉执法人员,他的生产厂房去年11月份安装了2根避雷针,共缴费1800元,没有收到任何票据,更没有任何部门前来检测。今年7月14日该厂被雷击时,2间住房顶、3间机房顶全部被击穿,机房内3台引线机被击毁。5天后,县气象局的周某来厂里检测了避雷针,说不合格,但没有出具任何书面报告。
县气象局周某表示,避雷针应该由县气象局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司去生产和安装,但各镇企业办从各企业的经济角度出发,要求各企业自行购买材料,并按照他拟定的焊接组装避雷器有关设计图自行安装。但是否按照要求安装就不清楚了。“全县近200家烟花爆竹企业中,只有十多个企业在焊接组装避雷针时由我们在现场指导。”周某还告诉执法人员,县气象局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对全县184家企业进行了检测,但事故发生企业的避雷针未进行检测。同时,他承认该所未经计量认证。
8月10日,执法人员在另一个镇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发现了30份湖南省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其中8份为盖了章的空白合格证,而其余合格证中没有被检单位主管人的签名,最令人疑惑的是签发合格证的检测组长周某的签名笔迹各不相同。
梅溪镇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站李站长也证实,气象局共收了该镇25个企业的检测费,出具了25份报告,其中13家企业未经检测。每家企业400元的检测费由他收集交给周某,却没有收到任何票据。
接着,执法人员前往县气象局,希望调看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检测时的原始记录,却遭到县气象局的拒绝。该局工作人员表示,县质量技监局无权对气象局检查执法,并认为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无需进行计量认证。
湖南省质量技监局稽查总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记者还看到,湖南省质量技监局和湖南省气象局2000年4月联合下发的文件中也明确规定:“全省各级防雷检测机构必须按照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考核规范的要求进行计量认证。对不申请计量认证或计量认证不合格而对外开展防雷检测工作的,责令其停止检测,并依法查处。”
湖南省质量技监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祁阳县气象局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所自2005年以来,未进行计量认证,而其对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出具避雷设施安全检测报告184份的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同时,该所对部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装的避雷设施未进行检测就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将给该县的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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