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专项整顿米粉生产行业2006年7月25日

浏览:2367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7-28 19:47:35
本报讯据悉,今年11月开始,贵阳市场销售的米粉,必须配有注明厂名、厂址、保质期等信息的食品标签。
     贵阳市质监局一份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市米粉生产加工企业状况不容乐观。近百家米粉生产加工企业中,多数是小规模的作坊式加工点,部分生产环境及卫生条件较差导致了米粉质量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针对此情况,贵阳市质监局制定了《贵阳市米粉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该规范对米粉生产加工企业的厂房设施、生产工艺、生产人员及卫生管理、原料采购、成品检验、包装等均作出详细严格的规定。
     按该规范还要求,11月起,凡贵阳市内的米粉加工企业,均需严格按规定设置厂房,规范生产工艺,并完善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以确保米粉质量安全。同时,所有米粉生产企业出厂的米粉,其包装物或盛装物上必须附有食品标签或说明书,以标明米粉企业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食用方法等。
     质监部门表示,11月底仍未达标的米粉生产加工企业,将报请政府依法进行取缔。同时提醒市民,届时,购买米粉务必要认清米粉外包装及盛装物上所贴的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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