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澄清:广东节能空调全部合格
浏览:2091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7-26 20:37:31 本报广州7月24日讯 记者罗艾桦报道:“受中国消协的委托,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送检的空调器能效比进行了数据比对试验,现在我再次宣布:格力、科龙为一级节能产品,其它为二级节能产品,送检的12个型号的样品全部合格。
在今天由广东省家电商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消费者协会联合召开的“广东空调行业欢迎监督、加强自律座谈会”上,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副院长陈建民的代表郑重宣布。
谣传影响广东空调品牌销售
7月14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公布了12个型号家用空调的检测结果,此后由于信息传播失范,格力、美的、科龙、志高、TCL、格兰仕等广东主流空调品牌被误传为“夸大能效”、“低标输入功率”、“欺骗消费者”,加上部分企业利用检测结果误导消费者,打压竞争对手,致使包括格力、美的等在内的六大广东空调品牌的旺季市场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影响,并造成广东空调的整体形象受损,引发各界强烈不满。
会上,中消协副秘书长董京生强调,2005年3月1日,我国空调能效标识制度开始正式实施,能效在二级以上的产品都被认为是节能空调。广东这次被抽检的格力、美的、科龙、志高、TCL、格兰仕、松下等型号的节能空调,经过检测,其检测数据都在国家标准范围之内,产品的性能完全符合国家标准,根本不存在任何质量和技术问题,广大消费者可放心选购使用。
对于借本次比较试验结果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误导消费者、侵害其他企业权益的行为,中消协和广东省家电商会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合理误差不是欺骗
对于输入功率、制冷量和能效标称值与实测值之间的偏差,负责具体检测工作的中国家电研究院副院长陈建民解释,由于空调检测环境、抽样方法、检测设备,包括检测人员的不同,产品检测中产生误差是合理的,是符合科学规律的。为此,国家在相关标准、检测方法中都给出了合理的误差范围,符合合理误差的产品就是合格产品,也就不存在夸大、欺骗的成分。
据广东省家电商会秘书长谢德盛介绍,自1990年在国内率先生产家用分体空调并在全国首先推出免费上门为消费者安装空调的服务后,广东空调产业在赶超世界水平和自主创新中,不断把我国空调业的生产和服务推向新的高度,取得骄人的业绩。目前,无论是家用空调器、商用空调机的技术和质量,品种规格和种类,广东均在全国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产品产量和出口量也连续15年保持全国第一。去年,广东空调业已占全国内销的近64%,出口占全国的69%;今年1到6月份,全省共出口空调1020万台、内销982万台。
谢德盛表示,今后,虽然国家标准中规定了合理误差,但广东空调业包括整个家电行业仍有必要加强标称的管理工作,尽量减少误差,以免造成社会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