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缘何降温"煤变油"? 市场风险巨大是...

浏览:2258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7-24 19:47:17
     配套资源消耗巨大 经济技术风险堪忧是主要原因

  一哄而上的“煤变油”热潮,受到政府的强力遏制。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暂停核准“煤变油”项目。此举在业内引发震荡,舆论普遍认为,这将使“煤变油”热潮降温,许多项目不得不紧急刹车。

  在《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国家发改委明示各级主管部门:一般不应批准年产规模在300万吨以下的煤制油项目,100万吨以下的甲醇和二甲醚项目,60万吨以下的煤制烯烃项目。

  业内人士都明白,煤制油项目年产量300万吨,是一个极高的资金门槛:按照神华集团对自己项目的测算,每形成1吨煤制油的产能,投资数额高达1万元!300万吨的产能,就意味着项目投资至少是300亿元。这个数字,除了个别行业巨头,远不是一般的企业所能承受的。

  国家发改委为什么要设定如此高不可攀的门槛?因为煤制油的市场基础并不牢固,对资源的消耗巨大,潜藏的市场风险也更大。

  甲醇、二甲醚、烯烃等,均是石油的替代产品,是“煤变油”产品类型之一。中国石油短缺,但煤炭资源相对丰富,由煤炭转化而来的石油替代品,测算每桶成本平均40美元。这意味着;一旦国际市场的油价高出每桶成本平均40美元,由煤提炼出来的人造油,价格就有了竞争力,就有利可图。而目前国际石油价格节节攀生,早就翻越70美元关口,今后也大有可能冲破每桶80美元大关。在这样巨大利润预期的刺激下,国内“煤变油”工程项目蜂拥而起。

  据有关部门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建甲醇规模已接近900万吨,拟建和规划产能还有千万吨以上,十余省份计划投资1200亿。

  资源消耗大环境难承受

  如此巨大的规模,需要耗费大量相关资源,而这些配套资源恰恰又是国内最短缺和脆弱的。

  首先是水资源。大型煤化工项目年用水量通常高达几千万立方米,吨产品耗水在10吨以上,相当于一些地区十几万人口的水资源占有量或100多平方公里国土面积的水资源保有量。我国水资源本来就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主要煤炭产地更是短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和单位国土面积水资源保有量仅为全国水平的1/10。除云南、贵州等地外,我国煤炭资源与水资源呈逆向分布。但一些地区不顾实际情况,大规模超前规划煤化工项目,一方面有可能形成产能过剩的局面,另一方面会打破本地区脆弱的水资源平衡,直接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其次是煤资源。我国煤炭资源虽然相对丰富,但“煤变油”耗煤量很大,即使是水平相对较高的神华集团,提炼出1吨油平均需要耗费4吨煤,专家对这样的浪费很痛心。

  中国能源网CIO韩晓平指出,“优质煤炭的比热是5000大卡/千克,石油的比热是10000大卡/千克,石油比热是煤炭的2倍;但提炼1吨石油,要消耗4吨优质煤炭可以说是资源的浪费。众人皆知我国煤炭储量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其实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此外,我国煤资源种类也很不平衡,因此国家实行煤炭资源分类使用和优化配置政策。炼焦煤(包括气煤、肥煤、焦煤、瘦煤)优先用于煤焦化工业,优质和清洁煤炭资源优先用作发电、民用和工业炉窑的燃料,高硫煤等劣质煤主要用于煤气化工业。无烟块煤优先用于化肥工业。除了上述之外,只剩下褐煤和煤化程度较低的烟煤,才能优先用于煤液化工业。所以资源是有限的。

  第三,运输安全限制。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煤化工产品主要消费在东部沿海地区,产销区域分割。大部分液态或气态煤化工产品具有毒性或易燃易爆的性质。煤化工项目必须具有较高的产品安全运输保障。

  第四,环境保护限制。我国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包括“煤变油”在内的煤化工产业,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生产过程要排出相当数量的废渣、废水和废气。按照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煤化工项目必须达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标准。

  市场风险巨大

  除了资源制约外,国家发改委对“煤变油”项目自身的经济技术风险也极为忧虑。

  由于煤制油品和烯烃尚处在工业化试验和示范阶段,还存在技术和工程放大风险,很多国家都积极研究,但只是把“煤变油”作为一种战略技术储备来研究。而国内一些地方不顾客观条件,纷纷规划建设煤制油品和烯烃项目,目前开工建设的十几万吨规模的煤制油、煤制烯烃装置,多数不够经济规模,技术不够成熟。建成后将类似小炼油、小乙烯,属于淘汰之列。

  其次,发展“煤变油”其实质是与石油期货价格进行赌博。虽然目前世界处在前所未有的高油价时代,但是,面对这样的市场机会,我们必须认识到,谁也不能为油价的持续走高打包票,真正决定油价的,仍然是欧佩克的产能和成本。油价不可能长期背离这个成本。所以,在高油价时期投资的“煤变油”工程,很可能随着油价下跌变成一堆废品。

  再次,“煤变油”装置投资巨大,动辄几十亿,具有较大投资风险。且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和国家财政。这些项目若全部付诸实施,一旦生产技术和应用市场开发滞后,势必造成产能大量过剩,国有资产流失,也给产业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有四项前提条件

  鉴于上述种种问题,国家发改委对“煤变油”项目设定四项前提条件:

  首先应“量水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发展煤化工产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煤气化和煤液化项目的建设。限制高耗水工艺和装备的应用,鼓励采用节水型工艺,大力提倡废水、中水、矿井水回用等煤化工技术;

  在运输环节,对产品含有毒性且不具备运输条件的项目不予核准或备案;

  在环保方面,必须达到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标准。对不能实现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予核准或备案。

  在技术政策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和二步法二甲醚合成技术,建设大型甲醇和二甲醚生产基地,认真做好新型民用燃料和车用燃料使用试验和示范工作。稳步推进工业化试验和示范工程的建设,加快煤制油品和烯烃产业化步伐,适时启动大型煤制油品和烯烃工程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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