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运动式的“风暴”变成常规化的制度
浏览:1896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5-9 8:55:30
4月9日,随着环保总局决定解除对山西省吕梁市、贵州省六盘水市和华电集团的“区域限批” 令,为期整整3个月的2007年第一次“环保风暴”轰轰烈烈开始,圆圆满满收尾。在对四城四企解限之后,不少人在感慨“限批”威慑力的同时不免产生了一些疑问:这次的风暴是真正取得了实效还是在博弈之后走出“和棋”?如果是确有实效,又体现在何处?环保部门今后“风暴”还会多吗?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
“限批”不是妥协后的“和棋”
记者:您怎么看待“和棋”之说?
潘岳:我确实有过每次风暴都是“博弈”之说,但是这一次限批的结果,我个人认为把它比喻成“和棋”的结果,是不恰当的。应该说这次的“区域限批”,是环保部门最坚决的一次行动,在违法违规面前,我们没有任何让步。“限批”只是手段,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实现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被“限批”的城市、企业还是被处罚的项目,都没有输家。
记者:您觉得“区域限批”最大的成效是什么?
潘岳:我想用三句话概括这些成效:“区域限批”推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有力地配合了节能减排工作;强化了环境执法的威力。
拿第一个成效来讲,“区域限批”充分运用了环评审批这一市场准入的“门槛”,从解决区域环境问题切入,真正推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为什么这么说?我想举个例子,山西吕梁市焦化产业违规建设和生产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规划布局不合理,而且污染十分严重。可以说,始终在走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被“限批”后,关停了污染严重、能耗物耗高、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焦化企业,其中包括一批投资上亿的大焦化厂。虽然付出了比较大的经济代价,但有力地推动了这一区域焦化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对改善该区域大气环境,优化城市布局具有深远意义。
第二个成效更加直接,被“限批”的都是高污染高能耗地区或者企业,而82个项目都是当地的重点污染源,单就二氧化硫一项,通过这次对一批违法项目的淘汰和整改,预计每年可削减排放超过19万吨。
而我更想说的是执法威力的成效。这次通报查处的项目,整改力度之大超过历次环保专项查处行动,解决了一些过去遗留的违法问题。比如贵州发耳电厂的一个新建工程和野马寨电厂一个技改工程违规建设,前年7月就曾被四部委联合叫停,可是建设单位仍继续违法建设。到2006年11月,发耳电厂已经完成投资45.75亿元;2006年1月,野马寨电厂的问题机组全部投入生产。对六盘水市实施了“区域限批”后,两个违规项目终于在今年1月停下来了。
伤痛于法律依据缺失和人员匮乏
记者:“区域限批”持续3个月是否符合您原先的预想,被限批单位解限的时间差别很大,您如何看待这个差别?
潘岳:持续时间的问题,我们本来就没有预想,因为决心是一定的,不整改好坚决不解除。可以说,被“限批”的城市企业和被查处的项目都已经过了严格的审核关。至于解限时间的差异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被限批城市企业的整改态度和措施不同,另一方面也有些客观原因,比如,被查处的机组有的还承担北方供热的任务,拖延了整改的时间。
记者:您觉得这3个月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潘岳:法律依据缺失和人员匮乏是我心里的痛处。“限批”之初,常被质问“你们有什么法律依据”,虽然《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提及了“限批”的方式,但是以法律方式确定起来的文件确实还不够。最近,我们也向国务院提交了报告,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为“区域限批”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现在规划环评的操作程序已报请国务院法制办。
目前各级环保部门环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发动这样大“风暴”的总局环评司总共只有14个人,四个城市四个企业集团、82个项目怎么去盯?而且“限批”之后,应该对“区域限批”的成效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谁去承担这些工作?要深化“区域限批”工作,首先就得不断充实和加强环评队伍。我常说要找“盟友”,在今后的“区域限批”实施中,我们也将积极争取与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争取金融、工商等部门在环保否决权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使“区域限批”在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权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运动式的“风暴”不是环保人的理想
记者:第一次“区域限批”后,就有人问,下一次的风暴什么时候来?
潘岳:即使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运动式的“风暴”始终不是环保人的理想。这次“限批”后,环保总局将继续关注这些地区和行业在经济发展转型期的环境问题,把“区域限批”纳入今后的日常环境监管中,使运动式的“风暴”变成常规化的制度,使一时的“关停”变成促进产业升级换代的平台。“区域限批”要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减排目标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记者:从目前全国的环保形势看,下一次“限批”的重点是什么?
潘岳:淮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污染严重、生态脆弱区域,污染事故频发、环境风险隐患突出、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地区,以及在近期环保“三同时”核查和新开工项目清查工作中新发现的一些环境违法严重的地区,都是下一步限批政策实施的重点。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决定中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工作。
《人民日报》 ( 2007-05-09 第06版 )
“限批”不是妥协后的“和棋”
记者:您怎么看待“和棋”之说?
潘岳:我确实有过每次风暴都是“博弈”之说,但是这一次限批的结果,我个人认为把它比喻成“和棋”的结果,是不恰当的。应该说这次的“区域限批”,是环保部门最坚决的一次行动,在违法违规面前,我们没有任何让步。“限批”只是手段,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促进传统产业升级,实现又好又快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被“限批”的城市、企业还是被处罚的项目,都没有输家。
记者:您觉得“区域限批”最大的成效是什么?
潘岳:我想用三句话概括这些成效:“区域限批”推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有力地配合了节能减排工作;强化了环境执法的威力。
拿第一个成效来讲,“区域限批”充分运用了环评审批这一市场准入的“门槛”,从解决区域环境问题切入,真正推进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为什么这么说?我想举个例子,山西吕梁市焦化产业违规建设和生产的现象非常普遍,不仅规划布局不合理,而且污染十分严重。可以说,始终在走低水平重复建设和“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被“限批”后,关停了污染严重、能耗物耗高、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焦化企业,其中包括一批投资上亿的大焦化厂。虽然付出了比较大的经济代价,但有力地推动了这一区域焦化产业结构升级,同时对改善该区域大气环境,优化城市布局具有深远意义。
第二个成效更加直接,被“限批”的都是高污染高能耗地区或者企业,而82个项目都是当地的重点污染源,单就二氧化硫一项,通过这次对一批违法项目的淘汰和整改,预计每年可削减排放超过19万吨。
而我更想说的是执法威力的成效。这次通报查处的项目,整改力度之大超过历次环保专项查处行动,解决了一些过去遗留的违法问题。比如贵州发耳电厂的一个新建工程和野马寨电厂一个技改工程违规建设,前年7月就曾被四部委联合叫停,可是建设单位仍继续违法建设。到2006年11月,发耳电厂已经完成投资45.75亿元;2006年1月,野马寨电厂的问题机组全部投入生产。对六盘水市实施了“区域限批”后,两个违规项目终于在今年1月停下来了。
伤痛于法律依据缺失和人员匮乏
记者:“区域限批”持续3个月是否符合您原先的预想,被限批单位解限的时间差别很大,您如何看待这个差别?
潘岳:持续时间的问题,我们本来就没有预想,因为决心是一定的,不整改好坚决不解除。可以说,被“限批”的城市企业和被查处的项目都已经过了严格的审核关。至于解限时间的差异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被限批城市企业的整改态度和措施不同,另一方面也有些客观原因,比如,被查处的机组有的还承担北方供热的任务,拖延了整改的时间。
记者:您觉得这3个月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潘岳:法律依据缺失和人员匮乏是我心里的痛处。“限批”之初,常被质问“你们有什么法律依据”,虽然《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中提及了“限批”的方式,但是以法律方式确定起来的文件确实还不够。最近,我们也向国务院提交了报告,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为“区域限批”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依据,现在规划环评的操作程序已报请国务院法制办。
目前各级环保部门环评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发动这样大“风暴”的总局环评司总共只有14个人,四个城市四个企业集团、82个项目怎么去盯?而且“限批”之后,应该对“区域限批”的成效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谁去承担这些工作?要深化“区域限批”工作,首先就得不断充实和加强环评队伍。我常说要找“盟友”,在今后的“区域限批”实施中,我们也将积极争取与发改、国土资源等部门联合行动,积极争取金融、工商等部门在环保否决权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使“区域限批”在维护国家宏观调控权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运动式的“风暴”不是环保人的理想
记者:第一次“区域限批”后,就有人问,下一次的风暴什么时候来?
潘岳:即使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效果,运动式的“风暴”始终不是环保人的理想。这次“限批”后,环保总局将继续关注这些地区和行业在经济发展转型期的环境问题,把“区域限批”纳入今后的日常环境监管中,使运动式的“风暴”变成常规化的制度,使一时的“关停”变成促进产业升级换代的平台。“区域限批”要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减排目标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记者:从目前全国的环保形势看,下一次“限批”的重点是什么?
潘岳:淮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污染严重、生态脆弱区域,污染事故频发、环境风险隐患突出、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地区,以及在近期环保“三同时”核查和新开工项目清查工作中新发现的一些环境违法严重的地区,都是下一步限批政策实施的重点。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决定中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建设项目的环境监管工作。
《人民日报》 ( 2007-05-09 第0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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