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十一五”将淘汰1亿吨落后炼铁产能

浏览:2168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6-30 20:49:43

   新华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韩乔 韩洁)国家发展改革委30日公布了针对钢铁工业产能过剩的新一轮调控目标。“十一五”期间,中国将淘汰约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2007年前淘汰5500万吨落后炼钢能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严格控制钢铁工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将是新一轮钢铁工业调控的重点,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将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国在2004年末形成的4.2亿吨钢的产能中,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能力1亿吨,占总能力的27%;20吨以下的小转炉和小电炉能力5500万吨,占总能力的13.1%。中国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已明确规定要淘汰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和20吨及以下小转炉、小电炉等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设备。

    根据通知,改善目前国内钢铁工业布局不合理的局面也是此番调控的目标之一。中国政府将结合城市钢厂搬迁和淘汰落后产能,建成曹妃甸等沿海钢铁基地,同时确保产品结构调整后,主要产品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要,2010年板带比达到50%。

    此外,这份通知还提出国内钢铁工业要加快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2-3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30日表示,制定这一钢铁工业调控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的部署进行的,并在对华东、华北和东北三个钢铁主要生产区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地方和企业的意见。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和消费国,亚洲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钢铁等原材料的需求快速增长,钢铁工业快速发展。但由于受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的影响,中国钢铁工业粗放型发展特征非常明显,近两年来,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问题尤显突出。

    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员说,目前钢铁工业产能过剩的后果正在显现:产能过剩的矛盾十分突出、资源供给和环境容量难以支撑、低水平产能占比重过高、行业恶性竞争已经出现、产业集中度进一步下降等。上述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我国钢铁工业有可能再次丧失由大变强转变的重要战略机遇。

    因此,这位官员强调,控制钢铁工业总产量、淘汰落后产能和加快结构调整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钢铁工业发展的重要任务,也是中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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