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立案 查处10余件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浏览:2340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6-19 20:21:40近来,本市医院、药店、超市卖场以及居民信箱中经常可看到一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这些广告夸大宣传产品功能、使用效果等,欺骗、误导了患者。如:
■“汉神治疗仪”印刷品广告模仿报纸报样,谎称“市民健康集团出版”,虚假宣传“汉神”可用于治疗20余种疾病;
■“美联玉清宫”印刷品广告中宣传该产品“30天铲除妇科疾病”;
■“美洛尤克”印刷品广告中号称该产品“使用7天后彻底杀灭HPV病毒”。
目前,本市工商部门已对10余件此类虚假违
法广告进行了查处。
市工商局有关人士指出,这类违法印刷品广告———
■大量使用消费者、患者和专家的名义宣传产品功效;
■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
■宣传治愈率和有效率;
■声称“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虚假广告不但误导患者,而且可能延误其及时就医,危及患者身体健康。对此,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提请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时,要仔细阅读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书上的相关内容,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此外,市民如———
■发现生产、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可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电话:53524866;
■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电话:12315;
■发现医院、药店和其他经营场所单位为虚假违法广告发布提供便利的,可分别向卫生行政部门(电话:64310245)、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