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开展集中学习,扎实推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浏览:2358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4-19 23:35:59国家工商总局开展集中学习,扎实推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
国家工商总局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建设的核心内容,在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努力使“八荣八耻”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在工商行政管理岗位上更好地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重要论述发表后,国家工商总局党组高度重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众孚对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多次提出明确要求。总局党组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扎实开展。3月上旬,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发表后,总局党组及时研究决定,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机关集中一段时间进行学习。总局机关全体干部按照总局党组的安排,认真进行自学。为了提高学习成效,总局为机关全体干部配发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读本》,有的同志还自己到书店购买相关书籍。4月5日上午,王众孚同志主持举行总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报告会,邀请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翟卫华作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专题辅导报告,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以上干部近400人聆听了报告。4月6日和7日,以司局和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了集中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讨论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发言或作主题发言。有的支部将学习讨论活动中的精彩部分汇编成演讲稿组织演讲会,有的同志跨司局、跨支部进行交流,有的单位结合实际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总局机关各司局和直属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初步研讨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办公厅明确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切实发挥参谋助手、运转枢纽、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勤政意识、廉政意识。外资局根据窗口工作特点,制定了“窗口工作人员荣辱观”:以依法行政为荣、以徇私枉法为耻;以爱岗敬业为荣、以玩忽职守为耻;以无私奉献为荣、以斤斤计较为耻;以热情服务为荣、以言行粗鲁为耻;以认真细致为荣、以粗心大意为耻;以廉洁自律为荣、以堕落腐化为耻。人事教育司决定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把践行“八荣八耻”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法规司表示,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社会道德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制观的要求,要健全有关制度,规范职业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培养高尚情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在工作中要坚守法律底线,筑牢道德防线,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的消费观。广告司、企业局、公平交易局、商标局等单位也分别从加强公益广告、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打击商业欺诈、保护商标专用权、清理不良文化等方面研究了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措施。
通过学习教育,总局机关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对胡锦涛总书记“八荣八耻”重要论述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家一致表示,要按照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把这次学习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活动结合起来,与践行工商机关职业道德规范和模范遵守“六项禁令”结合起来。一定要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纳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教育范畴,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各项任务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一起落实,把制度建设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使“八荣八耻”真正成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则和人生坐标。每名干部都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从个人做起,从本单位做起,从思想道德层面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总局机关干部认识到,“八荣八耻”和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其中服务人民、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直接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慎用权力,用好权力,绝不能用人民赋予的权力牟取私利。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项行政规章、行业管理制度要体现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八荣八耻”的要求,对符合“八荣”的行为给予鼓励,对“八耻”的现象进行制约,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更好地渗透到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惩治不讲道德的不法行为,用法律手段引导和规范社会的道德行为。
(中国工商报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