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消费税调整范围将扩大实木地板被选

浏览:2082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3-26 19:59:50
 国家从4月1日起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的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有关专家认为,消费税调整范围还将扩大。
  对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等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相对减少小排量车的税收负担,同时对已具有大众消费特征的护肤护发品停止征收消费税,表明了中央政府通过税收手段,限制高消费行为的考虑。此外,扩大石油制品征税范围,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征收消费税,也表明了以税收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的决心。
  记者发现,像高档住房、私人飞机、高档家具等都未纳入征税范围。对此,国家信息中心发展研究部战略规划处处长高辉清博士认为,这次调整尚未到位。他表示,这次调整只是一次阶段性调整,国家下一步应该会择机进一步调整,“对已有的税目没有到位的,重新调整到位;对过去未调整,调整范围会逐步扩大。”
  高辉清认为,此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对高能耗或资源型行业提高税收,比如一次性筷子;鼓励高能耗行业中低耗能产品的发展,比如汽车行业中的小排量车税收降低。
  “这一政策的逻辑很简单。目前国家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所以政策的导向就是鼓励低耗能低污染产业,同时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高辉清表示,这一调整,将会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观念,从而使产业结构发生变化。可预测的是,高耗能产业受到抑制,从而促进新的行业如服务业的发展。并且,规模效益比较高的产业将获得好的发展,效益不好的小企业可能被淘汰,这有利于产业集群。
  高辉清认为,消费税的调整,也体现了国家通过税收杠杆来调节收入分配的不公平。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富人少纳税多有诟病。很多私营老板,由于不领取工资,国家很难对之征税。这次通过对游艇等奢侈品征税,是对高收入阶层税收的一种补充,“使税收功能得到更公平的体现”。
  有网友表现出担心:1990年美国对游艇、私人飞机等高档消费品征收奢侈品税后,实际效果出乎意料,很多企业和产业工人对之进行抵触。原因是减少了就业机会,降低高消费产业链上的工资,最后导致穷人吃亏。
  那么,我国会否出现类似情况?高辉清认为可能性不大。他的理由是,奢侈品消费这一块,主要消费者是高收入阶层,他们的比例并不大。即使税收提高,也不会造成太大影响。因为奢侈品往往漫天要价,在这里价格弹性机制失灵。消费者因为价格稍微上升受到的影响不大。
  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消费税调整细则。
                  我国消费税税目税率调整细则
  一、新增税目
  (一)新增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税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率为10%;
  2、高档手表税率为20%;
  3、游艇税率为10%;
  4、木制一次性筷子税率为5%;
  5、实木地板税率为5%。
  (二)取消汽油、柴油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汽油、柴油改为成品油税目下的子目(税率不变)。另外新增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五个子目,适用税率(单位税额)分别为:
  1、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单位税额为0.2元/升;
  2、燃料油、航空煤油,单位税额为0.1元/升。
  二、取消税目
  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将原属于护肤护发品征税范围的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列入化妆品税目。
  三、调整税目税率
  (一)调整小汽车税目税率。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在小汽车税目下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适用税率分别为:
  1、乘用车:
  (1)排量在1.5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排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税率为5%;
  (3)排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率为9%;
  (4)排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率为12%;
  (5)排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率为15%;
  (6)排量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20%。
  2、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
  (二)调整摩托车税率。
  将摩托车税率改为按排量分档设置:
  1、排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税率为3%;
  2、排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税率为10%。
  (三)调整汽车轮胎税率。
  将汽车轮胎10%的税率下调到3%。
  (四)调整白酒税率。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或0.5元/500毫升。从量定额税的计量单位按实际销售商品重量确定,如果实际销售商品是按体积标注计量单位的,应按500毫升为1斤换算,不得按酒度折算。
  四、减税免税
  (一)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二)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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