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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系列策划三:霸王条款横行到几时

浏览:3763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3-15 21: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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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范利祥 实习记者 吴 群上海报道

  “‘两法合并’肯定会成为今年‘两会’热点之一。”2月10日上午,财政部税政司一位人士向本报记者断言。据他所称,“两会”期间,财政部将会召集来自基层的财税部门代表和其他各界人士,一起讨论“两法合并”问题。

 
 

  早在2004年8月,财政部、国税总局把“两法合并”(指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统一成一部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国务院。

  按照财政部当时的构想,次年3月提交人大立法,2006年1月1日实施。然而,博弈却一直延续到了2006年。

  而与此同时,一家地区总部位于上海的跨国公司中国区副总,也在忙着代表上海部分跨国公司们写一份提交给有关部委的材料。其主题是,“如何维护在华跨国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我们还会请一位人大代表,把这份材料带到‘两会’上去。”

  本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多数省份的代表团,今年将会针对“两法合一”问题,“再次谏言”。“基本准备完毕了。”上海市一位人大代表说。

  2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一位人士表示,“在今年8月份人大常委会议一审《公司所得税法》时,会充分考虑这些提案,然后再提交给明年的‘两会’。”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董事长刘志强表示,他今年准备再提交一份提案,建议尽快实现“两法合并”。

  而在去年的“两会”上,包括刘志强、物美集团的张文中、世茂集团的许荣茂、力帆集团的尹明善、通威股份的刘汉元、德力西集团的胡成中等数十位政协委员曾就此单独或联名提交了数份提案。

  “其实,现在大家关注的不是‘两法’要不要合并,而是合并后的税率问题。”财政部财科所专家说。

  我国目前对内外资企业所用的两套税法规定,内资企业在任何地方的所得税税率都是33%,而外资企业在特区浦东,所得税税率是15%,在沿海14个开放城市是24%。

  很多地方政府认为,内资企业应该向外资企业看齐。“我们希望中资企业,尤其是中资金融机构,能享受15%所得税率。”浦东新区在提交给国税总局的一份申请中说。

  而在外资大市宁波,“两法合并”话题也一直沸沸扬扬。“‘两法合并’后,如果税率过高,绝对会影响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宁波市政府一位高层在一次内部会议上担忧地表示。所以,宁波希望“两法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率能“接近跨国公司的水平”。

  商务部研究院专家梅新育也认为,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率不应向较高的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率看齐,而应当向较低的现行外资企业所得税率看齐。

  湖北省发改委一位官员则希望能对中西部地区引进外资给予政策倾斜。“中西部每个省份都明确提出要接受世界产业转移,如果税率过高,外资企业还会愿意转移过来吗?”

  而按照之前财政部提交的草案,内外企所得税税率统一到24%,税收优惠变成特惠制,即只对特定产业和特定区域实行税收优惠,税率大概是15%,对内外资平等对待。

  财政部财科所一位专家向本报记者透露,“两法合并”虽然没有最终定调,但“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过程中,我们将考虑对现行外资企业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给予一定的过渡期,并轨后一些税收优惠将会被产业优惠所取代,在某些领域还可能增加优惠”。而具体的过渡期限,他表示还没有最终确定。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俞光远告诉本报记者,首先要解决好一些部门和地区的利益问题,“两法”才能真正有望合并。“我们已经错过了不少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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