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言人“不说话”将被问责
浏览:209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8-3-19 12: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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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丹一一回答记者的提问:“香港近日流感多发,近邻深圳高度关注”、“深圳尚无流感大流行迹象,暂无必要启动流感应急预案”、“市民近期往来深港不受影响”、“深圳学校不会停课”……
张丹说,作为新闻发言人,他的责任就是主动、准确发布政府和公共信息,对社会问题不得回避、对媒体咨询不得推诿、对重大事件不得失语、对热点问题不得搪塞。
深圳市委明确提出,不能做到“四个不得”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将被问责。据悉,该市实施政府新闻发言人问责制的相关细则正在研究、拟定之中。
别人说不如自己说、被动说不如主动说
早在1985年,深圳就开始尝试新闻发言人制度。1998年,深圳设立了市、区和政府各部门三级新闻发言人制度,确认了全市38个单位和40位新闻发言人。
2004年7月12日,深圳市政府首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开班,来自政府各部门的103名新闻发言人成为了首批学员。
“新闻发言人比当局长更有挑战性”。从2004年至2007年,深圳市卫生局局长江捍平亲自担任该局的新闻发言人。在深圳应对首例禽流感、出台少年儿童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等热点问题的新闻发布会上,江捍平都走上了前台。2008年,尽管江捍平已经不再担任新闻发言人,但他仍然对每次新闻发布会都过问,在举行流感监测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之前,江捍平和张丹就进行了多次商议。
2007年,深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了40多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的公开性、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都得到了许多媒体、特别是近邻香港媒体的称道。
近两年,深圳政府新闻发言人越来越为市民熟悉,声音越来越“响”。一些媒体报道深圳著名旅游景点“明斯克航母世界”将搬离深圳,并由此对深圳的旅游环境进行了种种猜测。深圳市旅游局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了“明斯克航母世界”搬离深圳的不实传言,让公众了解到了真实情况。深圳的停车场收费调价、西部通道深圳侧接线等重大事件,都是由于政府新闻发言人及时说明、解释,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说,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有一个透明的政府、一个主动说话的政府,“别人说不如自己说、被动说不如主动说”。
打造“愿讲、敢讲、善讲”的发言人队伍
2003年9月,深圳正式实施《政府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同时制定了多项新闻发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实行新闻发言人工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新闻发言人直接从“一把手”那里得到最新信息并被授权发布,“一把手”对新闻发布负直接领导责任。
清华大学国际传播中心主任李希光教授说,新闻发言人工作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了新闻发布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市民也可以明晰地找到相应的责任人。
然而,深圳的新闻发言人在好评中也曾遇到批评。
2007年,深圳出台公交车票价降价政策。这一惠及民生的好事,却因事前的民意沟通、舆情评估等准备工作不足,导致了市民的批评和质疑。有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在回应质疑时,又说法不一、态度生硬,引起了市民和媒体的不满。
面对批评,深圳市委宣传部部长王京生说,这表明深圳目前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有许多方面不适应新的形势”。他认为,这种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出了问题只知封堵、不思引导、上下推卸,回避、推脱了应有的新闻发布责任,结果真相难以昭示、矛盾愈演愈烈,而原因在于“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缺乏考核机制和硬约束力”。
今年2月22日,深圳市委书记刘玉浦提出,希望“探索富有时代特色和深圳魅力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体制机制”。王京生透露,深圳将实行新闻发言人问责制,以建立传播全球化下的现代新闻发布机制,“打造一支愿讲、敢讲、善讲的新闻发言人队伍”。
第一责任人是发言人所代表的“一把手”
说起深圳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一位负责官员认为有着鲜明的“深圳特色”,“新闻发言人由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管事的人就是做事的人、做事的人就是发言的人,这就说明它的严谨和规矩。对新闻发言人实行问责,更是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创新之举。”
据悉,深圳的新闻发言人问责制要求新闻发言人“不准说假话,不准无故拒绝采访,不准对社会舆情熟视无睹”,要及时、准确地发布群众希望了解的信息。王京生说,新闻发言不是走形式、不能用“外交辞令”打发记者。
王京生说,新闻发言人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政府和政府部门,发布的每句话都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一条政策底线”。
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一位负责人说,深圳实行新闻发言人问责制的政策框架已具雏形。按照信息公开、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行政机关“管什么事、说什么话,就负什么责”;构成行政过错的依法追究责任;对新闻发布工作的考核纳入行政绩效考核内容。
但这位负责人指出,新闻发言人工作问责制不是简单地追究新闻发言人的责任,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新闻发布工作上出现失职的第一责任人,应是新闻发言人所代表的“一把手”,新闻发言人只在授权范围内负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