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红正破题
浏览:1884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6-11 8:16:19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起在中央本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地方实行的时间、范围和步骤由各地政府决定。这意味着,今后政府将作为股东,对国有企业的利润提取分红。
这是人们期盼已久的好消息。
“谁投资,谁受益”,国有企业是国家投资的企业,国家作为股东有权利参与红利分配。然而自1994年以来,国有企业不再向国家上缴税后利润。国有股份归全民所有,最终的股东——广大百姓,10多年来也未曾受益。上缴红利,用之于国,用之于民,是国有企业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
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国有企业已经度过最艰难的时期,除掉积弊沉疴,羽翼渐丰。不少企业经营出色,利润丰厚,完全有能力反哺为其脱胎换骨付出巨大成本的国家和百姓。数据显示,2006年中央企业实现利润达7700亿元,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1.1万亿元,相当于全国税收总额的1/3,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实施国企分红,有望增加国家财力,将资金运用到急需的地方。实施国企分红,还能够增强国有企业责任意识。不少垄断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多年来在政策庇护下获得了超额利润。国家和人民作为股东与红利无缘,而这些企业员工收入却高得惊人,管理层年薪动辄成百上千万……坐拥巨大财富,改革创新动力也不甚充足。收缴红利,有助于提高这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也有助于缩减行业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国企红利收上来后怎么用?官方透露的方案是:支持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和补充社会保障。也有专家大声疾呼,应该优先满足资金缺口巨大的民生需求,比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等,让百姓尽快分享国有资本增殖的果实。
国家的思路是“取自国企,用诸国企”。道理很简单,目前国有企业改革仍有许多难题待解,愈到最后,骨头愈硬。不少问题触及面宽、涉及利益层次深、配套性强。政府手里必须掌握一定的资金,调拨头寸,谋篇布局。充分利用国企分红,在国企框架内“以强扶弱,整体推进”,可以减轻国家在国企改革过程中的财政负担,节省困难企业的资金成本;加快提升国有经济的整体质量,夯实国民经济基础,从根本上为广大人民提供持续的利益源泉。
无论怎么用当务之急,是制定一套操作性强、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红利管理方案”,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红利资金的收缴、使用程序,杜绝滥支乱用,让这笔钱成为“阳光下的财富”。
《人民日报》 (2007-06-11 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