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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违法医疗广告公告

浏览:189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1-19 12:19:2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

违法医疗广告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于200711日起实施,但仍有个别广告发布单位无视法规和禁令,继续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据监测,福建东南卫视200712日发布的上海协和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疗服务广告、辽宁卫视200712日发布的沈阳仁济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疗服务广告,存在严重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内容,现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予以公告。对发布上述涉嫌违法广告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医疗广告发布的监测,及时查处和曝光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宣传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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