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违法医疗广告公告
浏览:1899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1-19 12:19:2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
违法医疗广告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但仍有个别广告发布单位无视法规和禁令,继续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据监测,福建东南卫视2007年1月2日发布的上海协和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疗服务广告、辽宁卫视2007年1月2日发布的沈阳仁济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疗服务广告,存在严重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内容,现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予以公告。对发布上述涉嫌违法广告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医疗广告发布的监测,及时查处和曝光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卫生部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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