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在中消协三届六次理事会上强调加大...
浏览:1807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1-19 12:18:19
1月1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三届六次理事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浙江省政协常务副主席龙安定出席会议。中国消费者协会理事,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局副局长、消费者协会(委员会)秘书长等参加了会议。浙江省政府副省长金德水向会议致信予以祝贺。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到会致辞。中国消费者协会会长于水生传达了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对消协和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
与会代表对周伯华局长的重要指示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学习,一致认为周伯华局长的重要指示体现了对消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一致表示要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决不辜负总局领导的殷切期望。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母建华作了工作报告。会上,还颁发了中国消费者协会2006年度维权创新奖,上海市、甘肃省、江苏省扬州市消协(消委)获得一等奖,浙江省、安徽省、辽宁省沈阳市消协(消委)获得二等奖,湖南省、北京市房山区、辽宁省铁岭市消协(消委)获得三等奖。
王东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王东峰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王东峰指出,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各级消协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落实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指示,切实落实周伯华局长的讲话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协工作全局。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思想,通过消费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和拉动内需的作用,自觉地服务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消费者和广大群众作为消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消费者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消协工作的标准,真正把消协办成消费者之家。要不断提高全局观念和宏观意识,始终把消协工作置于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格局中去思考研究和规划部署,增强宏观意识和战略思维,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促进科学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维护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关系,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全面提高消协组织的服务水平。其次,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的水平。要把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的七项职能作为消费维权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消费维权责任体系,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切实对广大消费者负责。要坚持依法维权,努力实现对法律负责和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效能和水平。第三,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消费维权的效率和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改革的意识,创新消费维权思维理念、机制制度、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王东峰强调,要深入开展2007“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以开展消费教育为重点,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成熟消费、节约消费和科学文明消费,努力构建消费诸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增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努力构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关系;通过在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开展消费教育,加大消费维权的行政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和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通过新闻媒体的消费教育,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舆论氛围。要把开展消费教育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相结合,与消费维权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相结合,并逐步与国民教育相结合,不断将消费教育引向深入。二是以监督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要以食品、药品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调研、进行商品比较试验,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要以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电信、旅游、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行业,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开展对不平等格式合同的点评活动,坚决制止“霸王条款”,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要以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为重点,更加高度关注和重视农村市场消费状况,配合工商系统“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三是以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为重点,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法制环境。要通过开展对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鼓励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对侵权行为敢于监督、勇于投诉,为依法维权奠定群众基础和营造法制环境;要始终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支持消费者诉讼,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大力推进基层消协组织“一会两站”建设,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要进一步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不断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把消费纠纷和消费者的诉求及时就近解决在企业和基层,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王东峰要求,各级消协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消协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大消协领导班子和队伍素质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消费维权的能力。要切实加强消协领导班子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竞争机制和监督机制,制定符合消协组织实际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提高各级消协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建设团结和谐的班子,带出坚强和谐的队伍,建设和谐有序的机关,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消协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狠抓队伍教育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二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各级消协组织要紧紧围绕不断提高消协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在机制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和手段。要建立健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和解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扩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大胆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要继续加强消协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消协行业分会和区域分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领导责任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群体投诉问题应急调查处理机制等,不断提高消协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要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加大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力度,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技术支撑和网络化服务;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约机制,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或经营商品和服务,切实规范消费维权行为。三是加大协作配合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整体合力。要继续加强“三消”(工商局消保机构、消协组织和中国消费者报及各地记者站等媒体)合作机制建设,相互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公安、质检、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消协与各相关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整体优势;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继续加强与国际消联和世界其他国家消协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广泛开展双边与多边合作,共同推进国际消费者保护运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和谐世界贡献力量。
王东峰最后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消协组织的大力支持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对消协组织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消协解决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工作指导,为各级消协组织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与会代表对周伯华局长的重要指示进行了认真深入的学习,一致认为周伯华局长的重要指示体现了对消协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一致表示要在新的一年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决不辜负总局领导的殷切期望。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母建华作了工作报告。会上,还颁发了中国消费者协会2006年度维权创新奖,上海市、甘肃省、江苏省扬州市消协(消委)获得一等奖,浙江省、安徽省、辽宁省沈阳市消协(消委)获得二等奖,湖南省、北京市房山区、辽宁省铁岭市消协(消委)获得三等奖。
王东峰在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中消协和各级消协组织认真开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活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王东峰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王东峰指出,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各级消协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和落实温家宝总理、吴仪副总理重要批示、指示,切实落实周伯华局长的讲话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首先,要增强服务意识和全局意识,始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协工作全局。要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思想,通过消费教育和引导,充分发挥消费对生产的促进作用和拉动内需的作用,自觉地服务科学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消费者和广大群众作为消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消费者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消协工作的标准,真正把消协办成消费者之家。要不断提高全局观念和宏观意识,始终把消协工作置于全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格局中去思考研究和规划部署,增强宏观意识和战略思维,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促进科学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维护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的关系,正确处理消费维权与宏观调控的关系,全面提高消协组织的服务水平。其次,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权的水平。要把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的七项职能作为消费维权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通过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消费维权责任体系,努力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切实对广大消费者负责。要坚持依法维权,努力实现对法律负责和对消费者负责的统一,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效能和水平。第三,要增强改革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消费维权的效率和能力。要进一步强化改革的意识,创新消费维权思维理念、机制制度、方式方法和手段,提高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王东峰强调,要深入开展2007“消费和谐”年主题活动,努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一是以开展消费教育为重点,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通过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消费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引导成熟消费、节约消费和科学文明消费,努力构建消费诸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通过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消费教育,增强其自我约束能力,以其合格的商品和规范的服务切实对消费者负责,努力构建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关系;通过在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开展消费教育,加大消费维权的行政保护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和诚信和谐的市场环境;通过新闻媒体的消费教育,充分发挥新闻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舆论氛围。要把开展消费教育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相结合,与消费维权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相结合,并逐步与国民教育相结合,不断将消费教育引向深入。二是以监督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要以食品、药品和与消费者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调研、进行商品比较试验,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消费环境;要以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突出抓好电信、旅游、保险、金融、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公共交通等行业,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督促企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继续开展对不平等格式合同的点评活动,坚决制止“霸王条款”,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消费环境;要以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为重点,更加高度关注和重视农村市场消费状况,配合工商系统“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等活动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农村食品、农资和农村日用消费品的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市场消费环境。三是以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为重点,努力营造消费和谐的法制环境。要通过开展对消费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鼓励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对侵权行为敢于监督、勇于投诉,为依法维权奠定群众基础和营造法制环境;要始终坚持依法维权,依法支持消费者诉讼,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努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办实事;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消费者投诉网络,大力推进基层消协组织“一会两站”建设,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咨询;要进一步规范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程序和行为,不断提高调解技巧和水平,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妥善解决消费纠纷,确保消费者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切实把消费纠纷和消费者的诉求及时就近解决在企业和基层,依法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王东峰要求,各级消协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消协工作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大消协领导班子和队伍素质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消费维权的能力。要切实加强消协领导班子建设,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竞争机制和监督机制,制定符合消协组织实际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切实提高各级消协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建设团结和谐的班子,带出坚强和谐的队伍,建设和谐有序的机关,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加强消协干部队伍建设,以提高素质为核心,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狠抓队伍教育培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人才和素质保障。二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提高消协组织的公信力。各级消协组织要紧紧围绕不断提高消协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在机制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努力创新监督管理机制和手段。要建立健全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和解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扩大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大胆创新消费维权新机制;要继续加强消协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消协行业分会和区域分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领导责任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重大群体投诉问题应急调查处理机制等,不断提高消协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要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加大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力度,为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提供技术支撑和网络化服务;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约机制,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或经营商品和服务,切实规范消费维权行为。三是加大协作配合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整体合力。要继续加强“三消”(工商局消保机构、消协组织和中国消费者报及各地记者站等媒体)合作机制建设,相互支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公安、质检、卫生、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和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消协与各相关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的整体优势;要加强与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其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继续加强与国际消联和世界其他国家消协组织的联系与交流,广泛开展双边与多边合作,共同推进国际消费者保护运动的深入开展,为建设和谐世界贡献力量。
王东峰最后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消协组织的大力支持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进一步加大对消协组织的支持力度,切实帮助消协解决人员力量、经费保障等实际问题,创造有利条件,加强工作指导,为各级消协组织发挥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
(中国工商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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