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机构冒充工商总局评比中国驰名品牌涉嫌犯罪

浏览:1623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7-1-19 12:17:02
两家机构冒充工商总局评比中国驰名品牌涉嫌犯罪

“国家工商总局从未成立‘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这两个单位,两机构开展评选活动、骗取企业费用的行为,与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工商报社没有任何关系。鉴于两机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不要上当受骗。对两机构涉嫌犯罪的行为,必须严加惩处。”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在本报《关于“中国驰名品牌”评选冒充国家工商总局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单位)的直属机构进行诈骗活动必须给予揭露查处》一文中作出上述批复。这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曝光5家非法认证机构以来,又一起打着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名义进行所谓评选、骗取钱财的恶性事件。

调查发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两家机构在网上介绍自己如出一辙,均标明自己是“国家工商总局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单位)的直属机构”,并宣称自己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研究拟定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并发布工商行政管理规章”,“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等13项职责。

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发布的“中商协[2006]002号”的《关于切实推进企业加强品牌建设,组织全国优质产品入选首批“中国驰名品牌”的通知》上,记者看到该《通知》称,凡入选企业将颁发“中国驰名品牌”相关证书及奖牌,并在国家权威媒体(包括《中国工商报》在内)专题公告。“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的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西大街18号;网址:www.brand12315.net。“‘中国驰名品牌’存档登记表”把参加评选的收费金额分为A、B、C三档,分别是0.8万元、1.6万元和2.8万元。

“中国工商管理协会”的一份名称为“中商管协[2006]第012号”的文件,发布《通知》的名称与“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的“中商协[2006]002号”文件一模一样,《通知》的核心内容也是评选“中国驰名品牌”。

调查中发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协会”和“中国工商管理协会”两个机构的联系地址均为假冒,所谓宣武门西大街18号是国华商场,根本没有写字间出租;而另一个地址就不存在。网站备案号一个为假冒,另一个根本就没有。它们打着“国家工商总局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单位)的直属机构”的名义,进行所谓的“中国驰名品牌”评选,骗取全国各地企业的钱财。“中国工商管理协会”称《中国工商报》是它们的“合作媒体”,然而本报与该机构没有任何联系。这两家非法机构将“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中国名牌”评选互相“嫁接”,以骗钱为目的,已涉嫌犯罪。目前,在其两家网上发布的“上榜企业”已有“海尔集团”、用友软件等45家。

两个机构冒充国家工商总局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单位)的直属机构,举办评比或变相评比活动,欺骗了参与企业,败坏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增加了企业负担,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极其恶劣。对于以上两个机构的诈骗行为,本报已向公安部门和信息产业部门举报,要求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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