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以红富士苹果为代表的北京昌平苹果,经过品种、口感、外观、品质及营养价值的严格检验,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两个月后,本该是苹果大量上市的季节,人们发现,走俏的昌平苹果早已在成熟之后,就大部分被订购一空,剩下的一些苹果,仅供人们采摘,因此被当地人称为“观光苹果”。就连连续两年在圣诞节期间享受昌平苹果美味的英国伦敦,在这个圣诞节来临之际,也破例没能抢购到昌平苹果。
在上个世纪90年代5毛钱一斤都没人要的昌平苹果,如今何以成为中外闻名的抢手产品,这不仅得益于当地果农多年来实施标准化种植的结果,也得益于当地政府对地理标志产品实施的保护措施。
昌平苹果早有盛名
在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采访了该局主管标准化工作的副局长孙明传及标准化科的负责人,另有来自北京市果树产业协会、昌平区林业局等几个部门的人员。他们分别谈起昌平苹果的历史和发展。
据他们介绍,昌平苹果有着200多年的悠久历史,曾经还有作为宫廷贡果的传说。据昌平县志记载,昌平栽种苹果的历史悠久,传统品种有香果、沙果等小苹果。
多年来,随着物种的自然选择,小苹果种植不断减少,而大苹果类种植逐渐得到推广,其面积及产量不断扩大,逐渐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主流。北京引进和栽培大苹果是在20世纪初期,昌平就是北京地区大面积栽植苹果的生产基地之一。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对果树生产发放无息贷款,减免果业税收等,并开始组建第一批国营园艺场,昌平南口农场就是于1958年10月组建的,昌平苹果生产也开始得到发展。1958年后,昌平县国营和集体果园发展迅猛,先后引进了国光、倭锦、元帅、红星等外地品种;1978年以后,引进的品种发展为红国光、王林、着色富士系列等。昌平苹果因质量优异,得到了人们的称誉和认可。
1979年12月,日本果树界友人在来华进行学术交流时,把6根当时十分珍贵的红富士苹果接穗赠送给昌平,这是红富士苹果品系第一次出现在中国。1980年4月,昌平从日本成功引进了红富士苹果一系原株28株,富士二系原株36株。随后,昌平区果树科技人员对引进的富士苹果进行了大量试验、观察、培育工作,成功选育出适宜北京地区栽培的富士优系品种。北京市果树产业协会对其作了这样的描述:“此品种幼树生长健壮,结果早,丰产稳产,适应性强;果个大,果面鲜红色呈片状,甜脆多汁,在着色富士系列中,各个经济性状表现均佳,应大量推广”。
地理条件得天独厚
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昌平地区特殊的地理位置,由东至西形成了一条狭长的山前暖带,为昌平苹果提供了独一无二的自然生长环境,也为生产优质昌平苹果提供了可靠保证。
据介绍,这条山前暖带处于绝佳的纬度,极其适应苹果的生长习性,是昌平苹果最佳的天然家园;而山前暖带北高南低的独特地势形成了一个落差30余米的天然坡度,这个坡度非常适合果树生长。山前暖带年平均温度12.1°C,对苹果来说正是最适宜的温度条件。苹果成熟时期的昼夜温差达到9~12°C,且每年无霜期在180天以上,使苹果获得了充足的生长时间。另外,平均年光照时数达2765小时的充足光照不但有利于果皮着色,更催化了果实内淀粉转化为糖分、生成维生素等化学过程,真正保证了昌平苹果的内在品质。
山前暖带地下水资源非常丰富,苹果灌溉用水均取自地下200米以下的深层。经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表明,水中含有锌、锶、硒、偏硅酸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水质纯净,基本达到偏硅酸型天然饮用矿泉水标准。喝矿泉水长大的昌平苹果品质自然出众。此外,优良的土壤、清新的空气以及优美的生态环境,均为生产优质、无公害、自然和谐的昌平苹果提供了一个最佳生态环境。
在这样优良的环境下培育出来的昌平苹果果个大、果形圆、皮红艳、肉乳黄、香气浓、果汁多、肉脆细、味酸甜、耐运输、利贮藏。当地人将其特色概括为三点:
“大红圆”:昌平苹果的果个大,一般保持在300~400g,(2004年果王达660g);果面片状着色,着色率90%以上,延迟采摘时可成紫红色,果面艳丽、喜庆;其果实为近圆形,果形指数达0.9;
“细浓甜”:昌平苹果果肉淡黄至乳黄色,肉质细密,香气浓郁,口感脆甜。可溶性固形物(折光糖)含量一般在14~17%,总酸量在0.4%以下,糖酸比在35左右,保持了昌平苹果以甜为主、酸甜适度的独特风味;
“便储运”:昌平苹果果皮厚度中等,果实硬度12.1kg/cm2,表现出极好的耐储藏特性,在室温条件下可放置1个月以上而品质如初。
引导扶持提升品质
昌平苹果内外兼优的特殊品质不仅来源于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更离不开政府的扶持和昌平人民的精心呵护。
昌平区林业局果树科高级工程师杨桂春说,在生产和发展优质昌平苹果的过程中,昌平区人民政府始终对此给予高度重视,通过积极引导、大力扶持、高效服务的务实政策,使“标准管理、提质增效”的产业建设思路扎扎实实落到实处,使苹果产业获得了平衡稳定的发展环境,使农民真正获得实惠。
从2001年以来,昌平区人民政府把“做精做强苹果优势产业,打造昌平特色农产品”写入历年政府工作报告,每年召开苹果专题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当前阶段产业发展的战略方针。先后制定出台了“果农实施标准化栽培资金补助”、“果农实用技术培训”、“有机肥行动”等多项利于苹果产业发展的引导性政策。
此外,昌平区委、区政府始终把品质作为提升昌平苹果竞争力的核心,把科技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关键。昌平果树科技工作者在数十年苹果栽培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逐步探索出一套适合北京地区的苹果栽培管理技术。2001年,总结制定出以施用有机肥、生物物理防治病虫害为主的苹果生产地方标准《苹果栽培生产技术综合标准》,2006年,整合最新的苹果生产技术,出台了昌平苹果生产地方标准——《无公害食品 昌平苹果》、《无公害食品 昌平苹果生产技术规程》等。为尽快将科技转化到苹果生产中,全区采取重点示范、典型引路的工作方法,先后建成“统一技术培训、统一规范生产制度、统一建立生产管理档案”的标准化示范园21个、示范户1500户。2001年以来,累计完成苹果套袋1.63亿个,有机肥土壤改良4233公顷,分别是“九五”期间的46.57倍、79.38倍;铺反光膜、果园生草栽培均从无到有,分别累计达3720公顷、1200公顷。1999年,昌平苹果标准化示范区成为北京市第一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目前,全区各项苹果标准化栽培技术推广率均达92%以上。
昌平苹果获得保护
2006年10月26日,昌平区2267公顷昌平苹果成为北京市首家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苹果,保护的地域范围为南邵镇、崔村镇、流村镇、兴寿镇、南口镇、马池口镇、阳坊镇、百善镇、长陵镇、十三陵镇、沙河镇、城南镇12个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国家质检总局为昌平苹果正式挂牌。这意味着该12个镇、街道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产品和包装上使用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并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而其他产地的苹果将不能随便称为昌平苹果。
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昌平苹果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之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必须依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申请、初审,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审核合格,依法注册登记后方可使用;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公室负责管理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申请,并对使用申请进行初审,负责管理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凡是符合条件的昌平苹果生产者,方可向昌平区保护办申请使用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等。
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农业标准化的副局长孙明传在接受采访时说,在昌平苹果没有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之前,时有发生其他地区甚至外省市一些地区的苹果假冒昌平苹果名义出售的现象,特别是在集贸市场和路边的一些小商贩处,这种现象更是十分普遍。可是那时因为无法可依,查处起来很是困难。如今昌平苹果获得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有关部门也因此获得了依法保护昌平苹果的尚方宝剑,今后再发现假冒昌平苹果的现象,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行处理了。
孙明传说,为了切实做好昌平苹果品牌保护工作,达到预期目标,昌平区专门成立了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目前昌平区政府正在酝酿以政府的名义出台相关的昌平苹果保护及监督管理办法,在此办法中将会明确监管的职责,保证得来不易的品牌不受侵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