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浏览:1523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2-12 8:45:27
陕西省出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

我国第一部针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出台的地方政府规章《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2006年12月10日起开始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陕西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管理进入更新更高的层次,将对加强陕西地理标志产品发掘培育,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续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自我国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以来,陕西省质量技监局把它作为一项发展特色经济,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手段。多年来该局采取措施加强对保护后的地理标志产品监管力度,出台了《“陕西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督管理办法》。

有效监管使陕西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得到极大提升。目前“陕西苹果”种植面积、产量、绿色食品苹果基地三项指标均居全国第一,2005年为全省果农新增收入40亿元人民币,价格同比上涨55%。凤县大红袍花椒单价由15元涨到33元,农民人均收入由356元增至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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