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办理全国人大重点建议案 上半年查处医疗广告...
浏览:1818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1-15 19:22:14
经过一段时间的组织落实,由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承办的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关于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整治的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今年5月,全国人大办公厅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将关于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案,交由国家工商总局会同中宣部、卫生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办理,并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督办。接到全国人大办公厅的“重点建议案”后,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同时要求承办重点建议案的相关司局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办理,制定了重点建议案办理的工作方案。
为检查落实重点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汇报建议办理情况,按照重点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安排,国家工商总局从5月下旬至7月上旬,分别赴山东、河北、浙江、广西等省、区、市,就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整治情况,邀请部分提出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座谈。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广告监督处处长杨洪丰告诉记者,在专题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向与会代表汇报了重点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全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医疗广告集中整治的主要做法和落实情况、存在问题、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上半年查处医疗广告违法案件2998件,罚没款1450万元,停业整顿9家医疗机构,责令停止发布医疗广告1189件,责令公开更正228件如,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介的监管,实施医疗广告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管;配合广电总局整顿广播电视医疗咨询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会同卫生部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联合公告、信用监管等制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等等。
杨洪丰介绍,为了确保重点建议案的工作落到实处,他们还多次以电话等形式与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深入了解人大代表的想法,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使处理重点建议案的承办方与人大代表之间得到进一步的理解与沟通。广告监管司还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同志共同调研。人大代表在对工商部门处理建议工作表示满意的同时,也对国家工商总局采取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专题座谈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今年5月,全国人大办公厅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将关于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案,交由国家工商总局会同中宣部、卫生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办理,并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督办。接到全国人大办公厅的“重点建议案”后,国家工商总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同时要求承办重点建议案的相关司局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认真办理,制定了重点建议案办理的工作方案。
为检查落实重点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听取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人大代表汇报建议办理情况,按照重点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安排,国家工商总局从5月下旬至7月上旬,分别赴山东、河北、浙江、广西等省、区、市,就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整治情况,邀请部分提出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专题座谈。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广告监督处处长杨洪丰告诉记者,在专题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向与会代表汇报了重点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全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医疗广告集中整治的主要做法和落实情况、存在问题、长效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工作。上半年查处医疗广告违法案件2998件,罚没款1450万元,停业整顿9家医疗机构,责令停止发布医疗广告1189件,责令公开更正228件如,强化对医疗机构、广告经营者、广告媒介的监管,实施医疗广告市场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管;配合广电总局整顿广播电视医疗咨询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会同卫生部修订《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继续完善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联合公告、信用监管等制度;集中力量查办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等等。
杨洪丰介绍,为了确保重点建议案的工作落到实处,他们还多次以电话等形式与人大代表进行了交流,深入了解人大代表的想法,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使处理重点建议案的承办方与人大代表之间得到进一步的理解与沟通。广告监管司还将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联络局、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同志共同调研。人大代表在对工商部门处理建议工作表示满意的同时,也对国家工商总局采取邀请提出建议的代表进行专题座谈的形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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