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二代证”多收的钱该怎么办?

浏览:2105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1-13 18:58:59
 11月10日,公安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采取坚决措施,制止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中乱收费问题。会议通报了最近一个时期,群众举报投诉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中,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的情况,要求采取坚决措施,制止乱收费行为。并且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二代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新华网11月10日)

  感谢公安部的这次电视电话会议,因为通过这次会议,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才知道了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收费标准是每证20元。我们这里办证,都是按每证30元收取的。而从被媒体曝光的兰州市一些派出所乱收费问题看,他们原来收的也不过是30元,和我们这里并无两样。

  当然,作为全国性的电视电话会议,对于工作的要求一般来说是宏观上的指导。尽管这次会议对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二代证”过程中的乱收费问题提出了7条具体措施。作为旁观者、老百姓,也作为一个已经办理了“二代证”的居民,本人觉得,这个电话会议多少给人姗姗来迟的感觉,用农村人的土话讲,有点“贼走了再关门”的味道。尽管“亡羊补牢,犹未晚也”的道理人人都知道,但也只能说这次会议对于还没有办理“二代证”的地方或许有制止乱收费的作用,而相当多地方办理“二代证”的工作已经接近尾声,有的已基本结束。居民们不知道,按照30元交了费,多交的10元钱,又该如何处理呢?是退还,还是来个既往不咎呢?这个问题似乎更应该引起重视。

  在一个人身上,10元钱确实不是什么大数字。但是,公安机关的办证面对的是本地18岁以上的所有公民,当所有居民人均10元收集在一起的时候,却是一笔惊人的数目字啊!小偷偷人,他还要偷偷摸摸地去行窃,可是公安机关的这种乱收费,说严重点,是一种公开的“抢劫”。公安机关是人民利益的保护神,怎么保护神也要“香火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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