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硬币制戒指,违法
浏览:2025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1-8 18:06:45
本报济南讯 人民币居然也被制成了饰品。10月30日晚,在省城南门大街路边的地摊上,一个赫然书写着“硬币戒指”的广告牌吸引了许多路人的目光。记者看到,这个摊子上摆放着几十只银灿灿略显粗糙的戒指,摊主信誓旦旦地承诺,这些戒指保证是1元硬币熔铸而成的,决不褪色,如假包退。据摊主介绍,每枚1元硬币熔化后能制成1枚大戒指或者2-3枚小戒指,大的能卖10元钱,小的也卖到3-5元。记者问这些戒指是在哪里加工的,摊主警惕地回答:“我们只管卖,不管加工。”据了解,在文化东路、英雄山文化市场等处也有一些商贩出售这种用1元或者5角硬币制成的戒指。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了解到,用人民币熔炼加工首饰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省内许多地方近来也出现了用5角硬币打造首饰的非法行为。由于第三、第四套5角硬币主材为铜锌合金,其色泽与黄金相似,材质软、熔点低、易加工,加之一些个体金银饰品加工业户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钱属于自己的,愿怎么用就怎么用”,将硬币制成戒指等饰品出售牟利。
针对这些现象,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非法损毁人民币谋取利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市支行接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一举查处了两个利用5角硬币加工首饰的违法窝点,给予了两名违法分子行政拘留24小时、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人民币管理部门表示,将会同公安部门对省城某些不法商户非法制售“硬币戒指”等首饰的行为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了解到,用人民币熔炼加工首饰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省内许多地方近来也出现了用5角硬币打造首饰的非法行为。由于第三、第四套5角硬币主材为铜锌合金,其色泽与黄金相似,材质软、熔点低、易加工,加之一些个体金银饰品加工业户法律意识淡薄,认为“钱属于自己的,愿怎么用就怎么用”,将硬币制成戒指等饰品出售牟利。
针对这些现象,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非法损毁人民币谋取利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莱阳市支行接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一举查处了两个利用5角硬币加工首饰的违法窝点,给予了两名违法分子行政拘留24小时、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人民币管理部门表示,将会同公安部门对省城某些不法商户非法制售“硬币戒指”等首饰的行为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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