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一教授被控偷逃关税1900万
浏览:2061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1-7 18:21:03
被控伙同他人将价值不菲的工业原料偷运进海关,并偷逃1900余万元应缴税款,原北方交通大学副教授孙健被批准逮捕。近日,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孙健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据介绍,孙健被逮捕前是原北方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系副教授。与他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原北京昊华泰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颖玉。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5年间,孙健伙同何颖玉,在北京昊华泰丰科技有限公司从荷兰、日本等国家进口人造纤维长丝丝束、碳素纤维等货物的过程中,采用虚假手段,低报进口关税将货物进口,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1900余万元。
检方认为,何颖玉、孙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据了解,根据走私犯罪的情节,我国《刑法》第153条对走私普通物品罪规定了三个量刑幅度。其中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1倍到5倍的罚金。
据介绍,孙健被逮捕前是原北方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系副教授。与他一同被起诉的,还有原北京昊华泰丰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颖玉。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5年间,孙健伙同何颖玉,在北京昊华泰丰科技有限公司从荷兰、日本等国家进口人造纤维长丝丝束、碳素纤维等货物的过程中,采用虚假手段,低报进口关税将货物进口,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1900余万元。
检方认为,何颖玉、孙健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的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
据了解,根据走私犯罪的情节,我国《刑法》第153条对走私普通物品罪规定了三个量刑幅度。其中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并处1倍到5倍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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