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伸进病房 广东珠江医院使用走私药品调查
浏览:2234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0-27 18:31:34
人民网9月15日刊发市场报文章,揭露河南省某医院医生勾结不法药贩,让患者购买、使用走私假药“赛尼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无独有偶,记者根据举报调查发现,广东省珠江医院不仅存在同样的违法活动,而且使用走私药品的种类更多,范围更大。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是广东省赫赫有名的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在业界享有极高的声誉。近日,本报却接到患者家属举报称:该院儿科中心大量使走私假药,使医院病房成为药品走私利益链的终端,至今已延续数年。
为查明真相,日前记者赴广州进行调查。
主治医生朱卫国立即拨通药贩王华的手机,要其送来四种药品卖给曾女士
医生联系 药贩卖药进病房
2005年6月4日,目睹9岁的儿子栋栋(化名)在骨髓移植术后痛苦地逝去,身为医务工作者的曾女士认为儿子的死因与使用的外购药品有关,决心“讨个说法”,由此揭开了珠江医院医生参与贩卖、使用走私药品的冰山一角。
曾女士向记者回忆,今年3月底,儿子栋栋手术在即,主治医生、儿科中心副主任朱卫国却告诉她,医院没有进口化疗药,国产化疗药根本不能用,栋栋必须用进口化疗药才能达到化疗目的。爱子心切的曾女士无暇多虑,点头同意。朱卫国立即拨通药贩王华的手机,要其送来“马利兰”等四种药品卖给曾女士,药款共计人民币72220元,王华要求曾女士存入其指定的中国银行账号。曾女士向王华索要正规发票,王华却说药是在香港拿的,没有发票。
手术后,栋栋出现排斥反应,朱卫国又要求曾女士向王华陆续购买了“赛尼哌”等三种药品,价值人民币33600元,均无发票。
曾女士告诉记者:“朱卫国当时说‘赛尼哌’下午启用,下半夜就会发挥特效作用。结果在4天内用了3支也未见效,栋栋反而狂泻不止,腹痛难忍,跪在病床上,哀求要打止痛针……”
此时,曾女士发现王华销售的进口药品没有合法手续,而且在运输过程中也不符合冷藏要求,容易导致失效。于是她找到朱卫国,提出怀疑这3支“赛尼哌”是假药。她同时认为,这种可疑的药品用在孩子抗排斥最关键的时刻,会加重病情,并有可能引起感染。朱为国见状不再使用“赛尼哌”。
让曾女士难以释怀的是,直到栋栋离开人世之后,她才从正规的“赛尼哌”说明书上了解到,这种药每15天才能用一次,而朱为国却在4天内在栋栋身上用了3次。
类似曾女士的遭遇,在珠江医院儿科并非个案。患者家属李女士拿着药贩王华开具的一张收据告诉记者,她在女儿琳琳(已去世)手术前,应朱为国要求,也曾从王华手中购买了价值4.4万多元的药品,没有发票。
10月8日,朱为国直言不讳地说:“这药是从香港过来的,从香港到内地肯定是走私的。”
医生承认 走私源头在香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走私药品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一律按假药论处。
朱为国到底知不知道王华送的是走私药呢?10月8日,朱为国直言不讳地说:“这药是从香港过来的,从香港到内地肯定是走私的。”
明明知道是走私药,为何还要让患者购买使用?朱为国坚持说:“国内这种药不好买,以前在南方医院(上)报过(记者注:朱为国2002年从南方医院调到珠江医院),但没有这个药。”而据记者了解,目前这种药品即使在广州也不难买到。
同时,朱为国认为王华送的走私药不可能是假药。他辩解说:“我们一直这么用,每个病人都在用,而且整个广州市的医院都是他(王华)送,像南方医院、中山医院、妇婴医院……”
朱为国和王华到底是什么关系?朱为国说,他是通过自己的朋友、香港浩华大药房的李老板认识王华的,以前都是李老板自己送药,这两年就雇了王华送药。王华代表的是香港浩华大药房,应该是浩华的雇员。
对于王华走私药品的方式,朱为国介绍说:“他不可能一支一支带过来,他每次都会带一批……”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类走私药品的最低利润可达70%。朱为国有没有从药品走私中获取利益,尚待查实。但他承认,自己做了那么多手术,用的药都是王华送来的,最近的一次是在8月底。据了解,朱卫国每年作儿童手术20多例,仅栋栋使用的走私药即价值12万元。
南方医科大学纪委陈副书记表示,还要到香港进行核实,之后才能定性(医院)是否违法用药。
家属质疑 问题还要查多久?
8月31日,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介入调查此案。
据监察处梁科长介绍,经过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已查明曾女士等存入朱为国、王华指定账户的款项与举报的事实一致,朱为国勾结王华私自收取假药费用的事实存在。此外,朱为国还承认收取曾女士与另一名患者家属李女士的红包共3999元。
关于药品的问题,南方医科大学纪委陈副书记表示,一来医院确实用了,二来香港浩华大药房也说提供了这些药,但是不是王华送来的,还要到香港进行核实,之后才能定性(医院)是否违法用药。
曾女士对此表示不解,她认为有关部门在调查取证时避重就轻,推诿扯皮,否则为什么连朱为国都已经亲口承认的问题,调查人员却似乎还不掌握。
作为本案至关重要的人证,药贩子王华现已不知去向。曾女士就此向办案人员提出质疑:“我早就提醒你们要找到王华,对他采取措施,现在他人呢?”
纪委陈副书记说:“前一段时间我们在珠江医院调查时,朱卫国说他会通知王华过来接受调查,但王华关机,找不到。”
陈副书记说:“朱卫国的问题,包括儿科的问题,一经查实,绝不手软。现在我们已经停止了他的儿科中心副主任职务。”
《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医师的法律责任,其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轻者暂停执业资格,情节严重者,吊销其执业证书。但是10月8日,记者随曾女士在珠江医院儿科中心见到朱为国时,他仍是两个患儿的主治医生。据朱为国讲,这两个患儿所用的药,也是由王华提供的。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是广东省赫赫有名的一家三级甲等医院,在业界享有极高的声誉。近日,本报却接到患者家属举报称:该院儿科中心大量使走私假药,使医院病房成为药品走私利益链的终端,至今已延续数年。
为查明真相,日前记者赴广州进行调查。
主治医生朱卫国立即拨通药贩王华的手机,要其送来四种药品卖给曾女士
医生联系 药贩卖药进病房
2005年6月4日,目睹9岁的儿子栋栋(化名)在骨髓移植术后痛苦地逝去,身为医务工作者的曾女士认为儿子的死因与使用的外购药品有关,决心“讨个说法”,由此揭开了珠江医院医生参与贩卖、使用走私药品的冰山一角。
曾女士向记者回忆,今年3月底,儿子栋栋手术在即,主治医生、儿科中心副主任朱卫国却告诉她,医院没有进口化疗药,国产化疗药根本不能用,栋栋必须用进口化疗药才能达到化疗目的。爱子心切的曾女士无暇多虑,点头同意。朱卫国立即拨通药贩王华的手机,要其送来“马利兰”等四种药品卖给曾女士,药款共计人民币72220元,王华要求曾女士存入其指定的中国银行账号。曾女士向王华索要正规发票,王华却说药是在香港拿的,没有发票。
手术后,栋栋出现排斥反应,朱卫国又要求曾女士向王华陆续购买了“赛尼哌”等三种药品,价值人民币33600元,均无发票。
曾女士告诉记者:“朱卫国当时说‘赛尼哌’下午启用,下半夜就会发挥特效作用。结果在4天内用了3支也未见效,栋栋反而狂泻不止,腹痛难忍,跪在病床上,哀求要打止痛针……”
此时,曾女士发现王华销售的进口药品没有合法手续,而且在运输过程中也不符合冷藏要求,容易导致失效。于是她找到朱卫国,提出怀疑这3支“赛尼哌”是假药。她同时认为,这种可疑的药品用在孩子抗排斥最关键的时刻,会加重病情,并有可能引起感染。朱为国见状不再使用“赛尼哌”。
让曾女士难以释怀的是,直到栋栋离开人世之后,她才从正规的“赛尼哌”说明书上了解到,这种药每15天才能用一次,而朱为国却在4天内在栋栋身上用了3次。
类似曾女士的遭遇,在珠江医院儿科并非个案。患者家属李女士拿着药贩王华开具的一张收据告诉记者,她在女儿琳琳(已去世)手术前,应朱为国要求,也曾从王华手中购买了价值4.4万多元的药品,没有发票。
10月8日,朱为国直言不讳地说:“这药是从香港过来的,从香港到内地肯定是走私的。”
医生承认 走私源头在香港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走私药品是指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一律按假药论处。
朱为国到底知不知道王华送的是走私药呢?10月8日,朱为国直言不讳地说:“这药是从香港过来的,从香港到内地肯定是走私的。”
明明知道是走私药,为何还要让患者购买使用?朱为国坚持说:“国内这种药不好买,以前在南方医院(上)报过(记者注:朱为国2002年从南方医院调到珠江医院),但没有这个药。”而据记者了解,目前这种药品即使在广州也不难买到。
同时,朱为国认为王华送的走私药不可能是假药。他辩解说:“我们一直这么用,每个病人都在用,而且整个广州市的医院都是他(王华)送,像南方医院、中山医院、妇婴医院……”
朱为国和王华到底是什么关系?朱为国说,他是通过自己的朋友、香港浩华大药房的李老板认识王华的,以前都是李老板自己送药,这两年就雇了王华送药。王华代表的是香港浩华大药房,应该是浩华的雇员。
对于王华走私药品的方式,朱为国介绍说:“他不可能一支一支带过来,他每次都会带一批……”
据业内人士介绍,此类走私药品的最低利润可达70%。朱为国有没有从药品走私中获取利益,尚待查实。但他承认,自己做了那么多手术,用的药都是王华送来的,最近的一次是在8月底。据了解,朱卫国每年作儿童手术20多例,仅栋栋使用的走私药即价值12万元。
南方医科大学纪委陈副书记表示,还要到香港进行核实,之后才能定性(医院)是否违法用药。
家属质疑 问题还要查多久?
8月31日,南方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介入调查此案。
据监察处梁科长介绍,经过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已查明曾女士等存入朱为国、王华指定账户的款项与举报的事实一致,朱为国勾结王华私自收取假药费用的事实存在。此外,朱为国还承认收取曾女士与另一名患者家属李女士的红包共3999元。
关于药品的问题,南方医科大学纪委陈副书记表示,一来医院确实用了,二来香港浩华大药房也说提供了这些药,但是不是王华送来的,还要到香港进行核实,之后才能定性(医院)是否违法用药。
曾女士对此表示不解,她认为有关部门在调查取证时避重就轻,推诿扯皮,否则为什么连朱为国都已经亲口承认的问题,调查人员却似乎还不掌握。
作为本案至关重要的人证,药贩子王华现已不知去向。曾女士就此向办案人员提出质疑:“我早就提醒你们要找到王华,对他采取措施,现在他人呢?”
纪委陈副书记说:“前一段时间我们在珠江医院调查时,朱卫国说他会通知王华过来接受调查,但王华关机,找不到。”
陈副书记说:“朱卫国的问题,包括儿科的问题,一经查实,绝不手软。现在我们已经停止了他的儿科中心副主任职务。”
《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了医师的法律责任,其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者,轻者暂停执业资格,情节严重者,吊销其执业证书。但是10月8日,记者随曾女士在珠江医院儿科中心见到朱为国时,他仍是两个患儿的主治医生。据朱为国讲,这两个患儿所用的药,也是由王华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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