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城镇居民以钱生钱收入大涨
浏览:2113 作者:维权网 评论:0 发布日期:2006-10-25 21:17:53
本报济南10月24日讯 国债、保险、股票,我省城镇居民的理财方式越来越多。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最新调查显示,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同比增长达61.7%。
前三季度,东营、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6个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万元。全省1-9月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50.71元,同比增长13.3%。
以钱生钱,财产性收入成为城镇居民最有效的生财之道。据调查,随着居民家庭财产日益增加,当前居民的投资渠道日趋多元化,除储蓄外,国债、保险、股市投资日渐增多。一到三季度,山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76.55元,同比增长61.7%。其中,人均利息收入为27.40元,增长1.1倍;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85.85元,增长45.5%;人均保险收益4.11元,增长3.2倍;人均出租房屋收入44.30元。
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层次也逐渐提高,前三季度其人均消费支出为6223.17元,同比增长14.1%,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0.8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通讯、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幅超过30%,人均购买家用汽车支出同比增长达1.2倍,助力车支出增长56.0%。
购房与建房支出也成倍增长,平均每十户城市居民就有一户拥有现有住房外的其他住房。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购房支出677.32元,增长1.1倍;人均建房支出15.68元,增长1.2倍;人均居住支出494.85元,同比增长9%。
前三季度,东营、济南、青岛、烟台、威海、淄博6个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超万元。全省1-9月份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50.71元,同比增长13.3%。
以钱生钱,财产性收入成为城镇居民最有效的生财之道。据调查,随着居民家庭财产日益增加,当前居民的投资渠道日趋多元化,除储蓄外,国债、保险、股市投资日渐增多。一到三季度,山东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176.55元,同比增长61.7%。其中,人均利息收入为27.40元,增长1.1倍;人均股息与红利收入85.85元,增长45.5%;人均保险收益4.11元,增长3.2倍;人均出租房屋收入44.30元。
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层次也逐渐提高,前三季度其人均消费支出为6223.17元,同比增长14.1%,超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0.8个百分点。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通讯、杂项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幅超过30%,人均购买家用汽车支出同比增长达1.2倍,助力车支出增长56.0%。
购房与建房支出也成倍增长,平均每十户城市居民就有一户拥有现有住房外的其他住房。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购房支出677.32元,增长1.1倍;人均建房支出15.68元,增长1.2倍;人均居住支出494.85元,同比增长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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